玄色唐衫  推荐博客

让我着一袭玄色唐衫,
宽衣大袖,
幻化作一身的仙风傲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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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9.06.18 00: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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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甜蜜地以为是他,甚至在通话或者发邮件时,也感激他。我的失落让我沉默。人就是这样,自以为是的一件事情被否决时,便觉得难以接受。

他此刻正在另一个国度。也许如我,在酝酿着浓密的思念。

脑袋里乱如麻。我宁愿不要周遭的一切,换一刻安宁。

家里的灯也开始罢工。它们知道,他不在,它们可以肆意欺负我了。我忍受不得黑暗,只得一直点着三支香薰烛在洗手间。

我连连向一毛抱怨。有的时候,很容易对生活灰心。

 

我想我该去一趟医院。

找到了敬港,他正在科室角落的洗手盆旁冲着水洗手,旁边的垃圾桶里有他扔的手套,带着血。他应该是刚做完一台手术。

转身看到我,他面带喜色。

“你怎么来了?”

“哦,我来看看你。”

他抬起手腕看表,说,“我就要下班了,要不一起吃饭?”

“我根本没有打算空着肚子回去。”我微笑着回答。

他哈哈大笑,刮了一下我的鼻子,冰冰凉凉的。这样的感觉,犹如儿时玩游戏输后的惩罚。略带童心与天真。

看着他换下白大褂,穿上自己的衣服。不知从何时起,他的胡茬不见了,整个人看起清爽多了。

他八卦的女同事朝着他问:“敬医生,女朋友来了,今天也不加班了啊?”

他慌乱地阻止:“休得乱说!”随即和我走了出去。

我坐到副驾室。向左望着他,距离近了,觉得他也好看了起来。——此人做朋友是很好的,他懂得关心体贴。

他揶揄我:“难道你来,就真只是‘看’我?”

我收回我的目光,笑着说:“是,就看你。看你是不是长成了猪的样子,鼻子是不是长出来了。”

他丢给我一个貌似愤怒的眼神。

我装出痛苦的样子,往后一倒,呼叫:“啊!你的眼神可以杀死人!”立马又坐端正,挑衅地说,“可惜,我不是人,我是神!所以,你是杀不死我的!”

敬港趴在方向盘上大笑。“菲比,以前没有看出,你挺逗的。”

我突然黯然,现在的我已经不淑女了。Peter离开后,我尝试着快乐。尽管他每日会给我发邮件,但是,我的心还是悬着,想寻求快乐来隐藏自己。

他看出了我的微妙变化,启动了车。窗外快速闪过的风景,是这座城市。我不过是这个城市里很小的一粒尘埃,飞飞舞舞。若是Peter在,也许,我还算有个根基。可是,他在遥远的北国。

“小姐今天想吃什么?”他把我从思绪里拖了出来。

“客随主便。”我答。

他“呵呵”地笑着,“那我把你载去卖了好了,反正你暂时承认了我是主人。”

我一声叹息,“卖了我好啊,我还会帮人家数钱——把他的钱一一数清楚后放自己的口袋做胭脂钱。”

他又大笑着,“和你抬杠,我可不是对手。如果我被卖时,只是帮着别人数钱而已,而你是帮你自己数钱。”

我笑了两声,又不语。——是啊,我和Peter间,不是经常也不言不语吗?沉默是我们的表达方式,尤其是在知道他父亲反对他和我在一起后。

敬港带我到了本市著名百货公司旁的韩国餐厅。

他坐在我对面,松了松领带,对着我说:“说吧,找我什么事?”

我把玩着手里的水杯,大麦茶散发出幽香。透过玻璃杯,我看到了我的手指甚至指纹。举着杯子齐视线,只睁着一只眼睛透过被子看着他。他的影子在晃动。

“你很调皮。”他无奈地说。

我仍笑着,笑得很傻。你得相信,此时的我不是我。我的神志我的世界被另一个人带走了。

“菲比,你平时不是这样。若是不开心,何必强作欢颜?”他终于忍不住。

“你若愿意,请陪我喝酒。”我空洞地望着他。他目光犀利,似乎能把整个我看穿——是的,他已经看穿了我,他知道我不开心。

我叫来了两瓶真露,开心地往杯子里倒着。一杯接一杯地与他碰杯。

“菲比,若是他知道你这个样子,会伤心的。”他劝慰我。

“是么?可是,据我所知,你已经包揽了给我送花的任务。”我喝了一大口,当它穿过喉咙时,我不由得有了一丝痛苦僵硬的表情——不习惯喝烧酒。

他自我解嘲一笑,“原来你是为这个事犯愁。”

“是。请你告诉我,为什么?你为什么这样做?是不是Peter不再回来?”我逼着他问。我知道,此刻我的眼神可以杀人。可是,眼前的敬港不如刚才的我,他不是神,他只是人。——我的眼神就算杀不死他,释放的乱箭也可以伤及他。

他愣住了。“菲比,看来你真的不胜酒力。”

“拜托,这不是我要的答案。”我确实不胜酒力,有点晕,但是头脑清醒,开始倔强。

“你打电话告诉了我,他走了就没有人为你送花了。我想让你开心!菲比,知道吗?我只想让你开心。”他盯着我。

我漠然地望着他。我说过这样的话吗?我不记得了,确实不记得了。我只知道前些日酒后我打过很多个电话,后来查记录,有榛子,有敬港,有Peter在中国的电话,还有很多不常联系的人。噢,我丢脸是丢到家了!

“看来,那次你给我打电话时,你是真喝多了。什么也不记得。”他自言自语。

我重重地放下杯子。原来是我自己对他所说,那我还怪谁呢?不禁伏在餐桌上低低饮泣。

他拍着我的头,像是安慰小孩子:“Peter怎么会不要你呢?你不要多想。”

我误会他了,心里满是歉意。亏我之前还竟然想着质问他为什么这样擅自作主张代替Peter!可人家不过是一片好心可怜我而已。

他的手滑过我的发丝。也没有太多的言语。大概,他又认为我喝多了,可我心里明白着呢!他托起我的脸为我拭泪,说,“你再这样哭下去,估计周围的人以为我把你怎么怎么了,都要冲过来揍我了。哪儿有大男人让女人哭的啊?”

我不禁觉得好笑,抬起头对他说了声谢谢。张望,果然有人看着我们。随即噤声。却又开始喝酒。

吹了下凉风,我想我是真的晕了。他把我塞到车里送我回家。

我多么希望我的家有灯光在等我,可是,一片寂然与黑暗。我的房间凌乱得可以把我盖起来。

我一直胡言乱语着。

“菲比乖,不闹了。”他扶着我坐到沙发上。

之后的事情,不大记得。似乎比较听话,没有到处打电话。

第二天醒来后,发现洗手间的灯已经修好了。桌子上有张留言:菲比,看你睡熟了,我就放心了,可以回家了。记得爱自己。敬港

我心存内疚,这顿饭,让敬港太难受了。依稀记得他对我说,喜欢一个人是没有错的,所以,你没有错;我喜欢你也没有错。

他第一次说喜欢我,在我喝醉酒后。

 

突然之间,我觉得刘岩说对了。现在的我,不就是他所说的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吗?
  我电话未开,也很少去书吧,榛子找了我很多天。——以前不开心时,我喜欢找她喝酒。但是自从她靠卖吃饭后,我很自觉地不再约她做此类事情。

  你何必作践自己?她责怪我。

  你知,爱一个男人爱得太深,就会患得患失。我捂着脸回答。

  他们都说得对,是我想得太多。我一直担心他不会回到我身边,可是,任何人看来,我不过是庸人自扰而已。

“你在爱情中,还有什么不满足呢?”榛子问。

是啊,我还有什么不满足呢?难道,我要的就是长相思守,永不分离?难道我要的是灰姑娘在与王子紧紧拥抱时,他们给彼此的承诺?

榛子的蝙蝠衫上织满了蝴蝶。当她抬起手时,也犹如一只振翅欲飞的蝴蝶。

我们并肩走在公园的幽径上,听着风过树林的“沙沙”声。

“你昨天听了我的节目吗?”她问。

“我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听你的节目了。”

“因为你觉得那个做节目的人不是真实的我。”

“正是。她比较理智,而你还是属于感性的女子。”我莞尔。

“一个人分析自己的事情与分析别人的事情时,所站的角度不一样。”

“难道我错过了什么好事?”我接着说。

她冲着我妩媚一笑。“昨天刘岩居然在节目里打了热线进来。”

她那个笑,让我觉得他们之间还有戏。刘岩,确实执着,但是他不知道他要的是什么;所以,这样的执着也许不过是几分钟的热情。但是当女人面对一个心志不成熟的人,爱也是一种奢侈品。我也并不吃惊,为着他的不成熟。

“他上次竟然抱着你哭。”榛子“呵呵”笑着说,仿佛,那个人与她已经没有什么关系。

“我倒想听听这个小八卦。”我说。

她道来——

昨天的节目后阶段的互动里,我挑了一个话题,“他(她)的好”。我听着别人的故事,偶尔插几句自己的见解。导播接入了最后一个电话。

“您好,我是榛子。”

对方是位男性。他第一句话是“我是刘岩。”

听着这个熟悉的声音,我一愣,却不得不礼貌回应:“您好,刘先生。”

“我能不能说她的不好?”他问。

“一个人肯定是有优点的,难道您的她就没有?”职业化的对话,我不得透露自己的感情。

“她的优点太多,但是我想先说她的缺点。”刘岩就是刘岩,他的语言杀伤力是很强的,我真怕他会把我刺得体无完肤。或者,他想故意刺激我。

“刘先生的思路有点新奇。我想,听众也愿意听您的故事。”

“她很懒惰。我们在一起时,她从来不会做饭,洗碗就更不会。所以,我们只能经常叫外卖。她不喜欢洗衣服,总是用洗衣机。所幸的是,她会为我把衣服熨烫服帖。”

“看,刘先生说着说着,也说到了她的好。”我真恨不得掐掉线。

“是,她很好,是个很优秀的女子。”

“人人都是有缺点也有优点的,两个人在一起,多看对方的长处。”

“她极度爱她的工作,成就比我高,人缘比我好;不会因为我而放弃一些事情。”他还是在乎我身边的形形色色的人们,他看不起他们,但是他们令心高气傲的他心生不快。

“至于工作于感情,每个人的重心不一样,您应该理解她才是。”我与他在进行一场较量。在这场搏斗中,我们会分出谁胜谁负。

“是,我知道。但是,在她的生活当中,我找不到我的位置。”

“贵在彼此信任。”

“她还打扮,每次出门前得花至少一个小时化妆;我不喜欢陪她逛街。”

“有话说,自己的老婆是平装本,别的女人是精装本,所以很多男人出轨。但是,自己家有个精装本,有什么不好呢?爱美不是错。至于逛街,不过是大多数女人的爱好而已。”

“你说得很对。我想说的是,所有的这些,我都接受。我愿意妥协。”我怔了一下。

原来,这局赛,我们不过时打了个平手而已,或者,我小胜了一点。

感谢上帝,节目时间正好快结束。

“爱一个人的真正境界,就是包容对方的缺点。如果她正好坐在收音机旁,我想她会被刘先生您所打动。”

“最后,我想说的是,她与你同名,她叫于臻。”

我的脑子忽然变成空白。匆匆收场。

榛子停止言语,拨弄着路边的树枝。那是俗称叫“痒痒树”的小树。只要轻微触碰它的枝干,整个树冠就动了起来。

“难道你没有问题要问我吗?”她扭过头笑着问我。

“我在想你会怎么处理。”我回答。

“你是一个很好的听众。”她拍拍我的肩膀,继续说——

当我走出电台大门,看到了坐在大厅的刘岩,他抱着个小小的德生收音机。又是一次意外。

“榛子。”当我正准备走出去时,他叫住我。

“你觉得这样很好玩吗?”我问他。

“刚才我说的是真心话。”他拉着我。

“刘岩,我们已经不可能了。我也是认真的。”

“可是,你说了,她会感动。”

“是的,我很感动,谢谢你愿意为我付出。但是,我现在有男朋友了。”我编了个理由搪塞他。

“你骗我,榛子。”他狠狠地盯着我。

“我不骗你。改天有时间,我可以让你见他。”我说得很平静。

他如一只迷途的羔羊,颓然地低下头。——他低下了他高贵的头颅,可是,平日的他,是多么的不可一世!

“我跟踪过你,你记得。当然,无需你引荐我也会调查出他是谁。”他握着拳头。

“请你不要干涉我的生活,我们现在毫无关系。”

“榛子,我们真的不能重来了吗?我真的爱你,可以包容你的一切。”

“那么,请你放开我,成全我。”

一辆出租车停到我面前,我上车绝尘而去。从后视镜里看到,他抱着头蹲在地上。

榛子停顿了。

“你决定了不再接受他?”我问榛子。

“我累了,需要一个可以依靠的肩膀。——女人不都是这样的想法吗?”她倾身闻一朵花,瀑布般的头发从树梢垂下。

感情就是这样。当你觉得唾手可得时,毫不珍惜;而一切成为过去,却追悔不已。——若是人人都懂得珍惜,这个世界上,却又缺少一种遗憾的美。

我突然觉得,确实,我已经算幸福了。至少,不必与Peter做一些智力游戏争个高下。

“那么,榛子,你还爱他吗?”

“与其爱到悲伤,还不如适可而止。”

我很佩服榛子的聪睿。也许,理性的她回来了,来到了她的躯体。她仍然爱他。可是,就这样吧,记得彼此的好,这就够了。如同一本日志,当翻到这一页时,最好的印象留到了这里,却非厌倦后的郁郁之情。

她笑得很明净。就算陌生人看到这样的笑,也会被感染。我知道,她已经远离了他。爱到悲伤,后又成为放手后的欣然,是怎么样一个历程?人就是这样在感情中成熟。

在爱情里,我们大多不过都是小角色,被其支配;如果我们能支配它,或许是爱得不够,或许是拾完残枝后内心的宁静。

——我不能支配爱情,深陷其中。不能自拔的,除了牙齿,还有爱情。

 

榛子和我一起来到了我家。

“我记得你是从来不备男拖的。”她笑着说。

“那是Peter出现以前。”我伸手打开灯,细声回答。

榛子已许久没有来过我家。她不住地赞叹着我的小碎花墙贴是多么的温馨;就连冰箱上,开关旁,都贴满了画;照片墙上,有着我们明媚的笑容——都他所布置的,他是个细心的男人。

“怪不得你会爱他如此之深。”她嘴角一直上扬。

“是的,他是个可爱的男人。”我很欣喜我的朋友亦喜欢他。

榛子看到我墙角的一堆酒瓶。指使我:把这些都扔了,你应该快乐地过日子。他爱你,他会回来。

我明白。可是,我内心的不踏实源于美丽绽放后的恐慌,似乎是梦——梦都有醒来的时候。

她替我把房间收拾了一遍。为金鱼换水,把新买的小花插入花瓶。

很久以来,我和榛子没有像今日这般躺在一张床上娓娓而谈。说过去,现在,人生。不能否认的是,她在带领着我走出一种颓委的生活状态。——不要忘记了她的身份,电台主持人,经常开导别人走出误区。我甚是感激她。

她说,生活是自己的,人生也是自己的,自己应该是主人才是。

她说,你得到了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还有什么企求?

她说,若路一直毫无崎岖,哪有风景而言?

她说,时间就是考验。

……

我易菲发誓,从今天起,抖擞地迎接每一天!

于是,深夜,我写邮件给他:

 

Peter

     这里的夏日已经来到。你可否能想到我现在的装束?呵,你已熟悉我的风格,轻衣薄衫。可是,此刻,我穿着你的白色T恤——哇,一到我身上,再系根腰带,它就成为我的裙装了。

     这段时间,我每日念想着你。内心荒芜,杂草丛生,唯恐你不会回来。然而,我不应该怀疑你。仍旧记得你在进电梯前对我所说,你会回来。我定会好好等你。

     今生有你,很有幸!

     晚安!

菲比

 

次日清晨,重返书吧。

一毛到来时发现门竟然开着,以为有盗匪,非常紧张,直到看到我。她对我的消失,或者突然间的“造访”已经见怪不怪,而清晨“开工”,却是第一次。

榛子依旧陪着我。或许,我们都需要彼此相伴。

她责怪我竟然也不怕书吧变了味儿。——它在竞争中之所以能一直存在,就是因为多了人情味儿而了商业化。

我有些心惊。若是它不存在,我更无生活的信心。

缓缓抚摩工作日志。之前,还有我和一毛间的相互留言,后来,似乎就只有她一个人的笔记了——某日交水电费,某日盘点,某日顾客订购了一本书。

我甚是感动。

我放了一毛一天假。她看着我和榛子,小心地问,菲比姐,是不是我哪儿做得不够好?

我笑了,不,你的工作做得很好,我很满意。最近让你太劳累,我心存歉意。

她快乐地向我和榛子告别。——呵,这个简单的小女孩!如果她哪天会离开我,离开这个书吧,我定会很舍不得。

榛子坐在吧台。她似乎就是我的花瓶。——若仍做模特,她定会为我带来很多顾客。可是,这个世界就是这么俗,按照她的话说,离开那个行当,我终于可以得片刻安宁了。人走茶凉。而现在,她的粉丝们只闻其声不见其人。

留言墙上的贴纸越来越多,层层叠叠。他们很在乎地在这里留下了印记。抑或喜欢,抑或悲伤,抑或欲言又止。无论如何,是有这样一片天地,他们可以把平日难以启口的话在这里表述出来。如同我的Peter

我的常客来了,不免会赠予我一个微笑,甚至会向我打招呼:好久不见。我感到内疚。

我正在想着今日的花还未到,就有这样一个人出现在门口。他西装革履,袖扣优雅,却正好可见右腕戴着的手表;头发短而有力,呈现出一种刚劲。很多女子见到他,或许都会产生倾慕之心。——他是敬港。

他望着我和榛子,微微一笑,“今天周末有时间,所以亲自送过来;没想到榛子也在。”

“依你的意思,似乎不是很喜欢我出现在这里哦!”榛子装着撅着嘴不满地回答。

“呵,不,怪我嘴笨。本是说有幸。”他紧张了。

“好了,何必见面就抬杠?”我笑着解围。

“不过,你今天可来对了,平日你在这里是找不到她的。”榛子睨着他。

我熟练地把花换上。同样是花,可是,在我心里,却有一丝不安。

“今日可否有时间出去散散步?”他问。

“还真不巧,我今天一整天都要耗在这里。”我递一杯绿茶给他。

“哦,那晚上一起吃晚饭吧,和榛子一起。”他有一点失望。

“行啊!”我昂着头望着他。

他并没有走,和我们一起守店子,看书,上网,喝茶。“成天浸泡在医院,都有些厌倦了,只怕自己都会变成什么化学物质。”他悄悄地对榛子说。

“呵,那你到易小姐这里来做周末兼职好了!”榛子笑出声来。

两人窃窃细语。好久没有这样热闹了。我心情顿时明朗很多。

看来,我是一个希望受到关注的人。若是有人挂我在心,我就会感到无比欣慰。或许,寂静得太久。而寂静的最终结果,是沉沦。

中午三个人一起吃了外卖。这样的感觉真是久违了。有朋友真好。

有乌云,天色渐渐起了变化。书吧静悄悄,惟有轻音乐流淌。

我很怀疑今天是个什么样特别的日子。快打烊时,顾客并无几个。刘岩居然也出现在我的书吧。呵,今天果然热闹,不知道会有什么样的戏。

他来到吧台前,像一个做错事的孩子,不说话,就这样趴着,对着榛子。

她不理他。

“榛子——”他终于抬起头,开口。

这时,我看清楚了他的脸。头发还是长长的,却无型;脸上写着落寞,似乎有一样东西已经离开他的身体。是,他的爱,已经离开。

榛子抬起头,扑扇着长长的睫毛,望着他。

“你说你已有男朋友,你骗我,是吗?”他的语调在否认着说话的内容。

“我并没有骗过你,任何事情。”她很镇定。

“我离不开你。”他又埋下头到双臂间。

“为什么不给自己更多的机会?永远不要在失去时再说这样的话。这样的反省,其实是很伤自己的。”

“是,我知道,我错了。”

“敬港,过来一下。”榛子朝着我和敬港的方向喊了一句。

我与敬港简单交流,他便走了过去。

榛子看着他,笑靥如花。她挽着敬港的手臂,装出小鸟依人,幸福的样子。“我介绍一下,这是我男朋友,敬港。这是刘岩。”

敬港很绅士地伸出手。

刘岩怔了。喃喃留下一句话“对不起,打扰了。祝你们幸福。”随即,转身离去。

任何人的心里都有一座城池,我知,此刻,属于刘岩的城池已经垮了。他输了。他的自负他的不成熟让他输了。

最后一名顾客离开,我提前打烊。

“谢谢你,敬港。”榛子低声说。想象得出,她的心情很低落。

敬港微笑不语。——他是在演戏,临时充当了另外一个角色。而此刻,他仍是他,一位绅士。

或许我们每一个人,包括敬港和刘岩,各有各的心事。——我并不是不知道敬港对我的心意,只是,我心里的空间只能容纳一个人。

这顿晚餐吃得很寂寥,竟然没有人喝酒。

在他起身上洗手间时,榛子告诉我:“他是真的喜欢你。”

“你说敬港?是,我看出来了。”

“你准备怎么办?”

“朋友而已。”

“也许他不这样认为。”

“是吗?我可没有承诺过任何东西,且,他并没有告诉我他喜欢我。”

“有的话一旦说出口,就不再有分量,只能感知。他看你的眼神,和看他人完全不一。Peter走后,他送你花,难道你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

“他是个很好的男人,可是,你知,我只爱Peter。”

“我明白。”看到他走过来,我立即收声,将冰激凌可乐的吸管送到嘴里。

“两位美女没有说我坏话吧?”他笑呵呵地坐下。

“我们本来是想说说你的坏话,可惜你是好人,让我们找不到你的坏话。”榛子向我使个颜色。

“原来做坏人也需要修炼的。”敬港接过话。

榛子终于叫来酒。举起杯子向敬港:“谢谢你今天替我解围。”

他憨厚地呵呵一笑:“其实我什么也没有做。”

“万岁!我今天终于解脱!”榛子高呼着,仰头又一杯酒进肚子。或许,她真需要释放。一种洒脱,其实是一种痛,在酒精里麻醉。她知道她断是不能再爱上刘岩。今天,就划上了休止符。

爱,被爱,与放弃,都是伤悲。

她终于醉了。敬港开车送她回家。她很安静,不像醉酒后的我。

到家后,她静静地洗漱完毕。我很是担心,她却吩咐着:“敬港,麻烦你把菲比送回家,我需要一个人静一下。”

我只好起身,与敬港并肩走在深夜里。

到了我家楼下,他坚持送我上楼。楼道灯坏了,他手机为我照明掏钥匙。我把门开了,他靠着门框,低声对我说,菲比,我喜欢你。我一怔,却找不到其他话,谢谢,再见!他转身离去。

房间竟然有香烟味。我伸手打开灯。居然有人背着坐在沙发上。我不禁吓得尖叫。

“不要叫,是我。”他说英文。

啊,Peter!我万分欣喜!“你怎么回来了?怎么不事先告诉我一声?”我旋风一般到了他面前。

“我本来是想给你一个惊喜,可是,你却给了我一个惊喜。”他的话很冷。以前的他,不是这样。

“听我解释——”

“我不要听!你的所有邮件我都很认真地看了,你说想我,好啊,我回来了。可是你呢,半夜和其他男人喝酒还送你回家!”他跳起来,向我咆哮。

我从不曾与他吵架。这个情景,难以招架。我低声饮泣。

“我和他一点关系都没有!”我向他喊道。

“是么?他说他喜欢你啊。我听出来了,他是那个医生,是吗?你随他去好了,你不是喜欢长相厮守吗?我时常不在,而他可以做到。谁知道有没有人睡过那张床?”他指着我的房间,咄咄逼人。

我气极,向他吼:“你给我滚!”一个耳光扇过去在他脸上。而此刻,我和他都呆住了。

我哭着冲入房间。我的床,我的抱枕,我的纸巾,我需要你们!

此刻,我已没有人可以倾诉,我朋友并不多。榛子醉了,且她也在为自己的事情闹情绪。敬港,我是不可能和他说了。那么,还有谁?我的大山呢?我那个善解人意的大山呢?我以前就怀疑过,他并不是Peter,而此刻,他会在哪里?他会从一个男人角度相信我吗?

Peter并没有摔门而去,他仍在客厅。可是,他怎么变了?为什么我美丽的爱情,在此刻全被颠覆?我曾记得,同样是在我家,他对我说,不想看到我和其他男人在一起。可是,为什么却不能给我解释的机会?如果被一个人喜欢就算是错误,那么,我已经是大错特错!——不错,喜欢我的人不少。像我这样自营书吧,每日抛头露面,见到的人自然不少。可是,我爱的人只有一个!

委屈得不能言语。在这一日,发生了太多事情,我大脑都转不过来了。

很久后,他悄然进来,从背后抱着我。贴着我的耳根对我说,“对不起,菲比,对不起!”他没有再用英文。他习惯在激动时用英文。

我并没有要理他的意思。

他说:“我不过是怕失去你,尤其怕输给他。他很优秀。”呵,他竟然也对别人产生了嫉妒。原来人人都有一个对手,而我的对手就是我自己。

“你就打我吧,心里不舒服不要忍着。我也很想你,知道吗?所以我才偷偷溜回来,且,我想把你带走。”他拨弄着我的头发。

“请你让我安静一下。不好意思,今夜你只能睡沙发了。”我终于开口。

“我太在乎你,太怕失去你,就连工作时都想着你。”他把我抱得很紧。

我转身看着他。他面容憔悴,头发凌乱,估计刚才一直在扯着头发发呆;领口扣子未扣,领带已歪歪斜斜的在一边。

“我不会和你走。”我冷静地说。

“为什么?就因为他吗?”他抓紧我的肩。

“不要说他,我和他什么事也没有,我们是朋友而已!”我又快发狂。

“不说这个。我们今天晚上不要再生气。”他抚慰我。

哪儿跟哪儿嘛!本来我今天很开心的,突然被他这样搅局!

“不是,Peter。也许我们现在还不是很了解,我从未见过你这样暴躁不讲情理。或许你冲动地叫我和你一起走,也会突然间让我收拾好行李走人。”

“不,我不会。我真的爱你,就爱你一个人。”他吻住我的唇。

我明白,他爱我。否则,为何会突然回来?照理说,他们举队搬迁后,他完全可以不来中国。可是,他来了,突然之间来了。

看,我那么轻易就原谅了他。爱情是什么?是争吵,战斗,与理解,信任。女人就是这样嬗变与反复无常。

那个夜晚,我们犹如初夜,把对方深深地地印在自己的生命里。似乎一切都不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彼此相爱。

我难以入睡。第二天天初明,我到客厅给榛子打电话。她在浓浓的睡意中,极不情愿地接了电话。

Peter回来了。”我告诉她。

“哦,是吗?”她兴奋了起来。

“呃,你现在怎么样?昨天晚上没有问题吧?”我突然记起应该关心她。

“没有问题,我想醉,但是,就算被酒精麻痹,也醒得太快。”

我一阵小小的沉默。

“他回来很好啊,为什么你有点不是很开心的样子?”她问。她知,我在这个时候给她打电话,肯定是有事的。犹如以前她会在半夜敲响我的门,进屋与我同睡一张床取暖——心灵上的暖和。

“昨天晚上敬港送我回家,他误会了。发了一通脾气后,突然恢复绅士风度,不再和我争辩。”我的话语带着叹息。如同他叹息着对我说,我相信你吧,我们不要再争吵。说得是那么无奈苍凉。

榛子倒似乎释然。“说清楚一切会好。”

“但愿如此。”我与榛子道别,轻轻挂掉电话。

进到房间,月光洒在床头,看到他的脸,睡得如同婴儿般酣畅。由于长途旅行的疲劳,发出些微呼噜声。

躺在他身边,此刻,心里无比安稳。侧身抱着他的手臂,静静地闭上眼睛。

当我醒来时,厨房飘来一阵清香。呵,他在熬八宝粥。若真正要细数,也许是十宝或是十一宝——莲子,黑米,糯米,薏米,花生,玫瑰花骨朵……

我悄悄走过去,从后面抱住他的腰。“有你真好!”我的头贴在他背上,对他说。

他转身给我一个吻,抱着我。眼睛碧蓝澄净,看着我,轻轻的说:“向你赔礼啊,昨天晚上我不应该那么粗暴。”

我静静地把头抵在他的胸口。

也许某些时刻的温馨与感动,就会让人期盼时间停止流动,或者天长地久。我知道,此刻,我满心欢喜。为着他的温柔与信任——我确实不该怀疑他会牢记在心。

Peter发出邀请叫榛子一起吃饭,在书吧碰头。

她装出方才知道他回来的消息,很讨好地说,既然是你亲自邀请,那么我肯定是要赏脸赴约的啊!

我喜欢他的另外一点则是,他能与我的朋友做朋友。

他开心地挂掉电话。这次离开一个月不到,如同已经很久没有会晤。

我仔细地化妆,怕别人看出我的熊猫眼。女人适时懂得让自己光艳,也是一门艺术,以及对别人与对自己的尊重。

他魔术般地拿出一对鲜艳的耳环,在我眼前晃了一晃。我很欣喜。那是一对纯手工的耳环,做工非常精巧,我爱不释手,立即戴上。我这才发现,原来还有一条围巾,橙黄色,触摸起来异常柔软。我确实非常喜欢收藏这些东西,且,把它们当做艺术品。

来到书吧。一毛欣喜地围着Peter转,似乎比我热情多了。

送花的男孩儿来了。一毛很热络地收下插好——我估计她已经可以开一个插花艺术的培训班。

Peter拉住这个男孩子,急切说,我还没有付钱呢!

男孩儿边走边灿烂地笑着,老板不是说这个月都已经付了吗?

他很惊讶。回头看着我。

我像做错事一般,低下头,“我之前一直以为是你送的。”

“难道又是他?”

害怕抬头看他那蓝色的眼睛。犹如大海,时而平静,时而波涛汹涌。我默默地点点头。

他嘴角僵硬地上扬,从鼻孔发出了一点声音——这就是此刻他的笑。

他拉着我,问,我会输吗?

“我只把他当做朋友。”我告诉他。

“我真想立刻把你带走。”他用力地捏着我的双臂。

“我的心一直在你身边。”

“谢谢你,”他微微松开我,眼睛里终于有了笑意。“我真怕自己会失去你。”

“我要的是你的爱,与信任。”我开出了条件。

“连我的心,全部给你。”他眯着眼睛歪着头看着我。

“我会保管好。”我笑着,内心却有着不安。

我明白,此时的他,心中不是没有一个坎儿。而他,正在努力逾越,做一个真正大度的人。我也为昨天晚上的那一记耳光感到羞愧。我是多么的粗鲁!或许,人在丧失理智时,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

我只是想告诉他,我对他的感情,并不是普通意义上的喜欢与爱,而是依赖。——当女人从内心依赖一个男人时,感觉自己不过是他身上的一块骨头,或者一件衣服,希望时时刻刻都和他在一起。那是多么可怕的事情。张爱玲说过,爱一个人到需要向他讨要零用钱,亦是考验。

或者人人都是戴着面具。他怕我看到他内心的软弱——他竟然也怕失去我。他给岑圳打了电话,芝兰之室的花,就由您店一直供应了,我会在每个月预付款到您账上。只听得电话那边连跌着说好,带着笑声。呵,真让人看热闹了。

他扭头看着我。我迅速地低下头去。他把我拉到小仓库,托起我的下巴,温柔地问我:“有什么不当吗?”

我摇头。

“你是爱我的,对吗?”他问。他现在的这副表情,竟然像个中学生。

“明知故问。”我抱着他的腰。

“是,还是不是?”他追问。

“是。”我声音很低。

头贴在他的胸口,我能听到他的心跳,沉稳有力地跳着。这个人,这颗心,属于我。——我们都怕失去对方而需要对方给出一个爱的承诺。

他紧紧地搂着我,似乎怕我会消失。唇紧紧地压在我的唇上,舌头在我的唇齿间游荡,呼吸急促。

榛子一进门就直冲吧台放手提包,看到虚掩的门,惊呼:“哎哟,我看到不该看的!”

我涨红了脸,与Peter迅速分开。

Peter调侃:“你若喜欢,我们可以重新表演给你看。”

“哦,其实我什么也没有看见,请继续。”榛子笑弯了腰。

我们走了出来。

榛子的话题很多,此刻她开始控诉我。“Peter,你不知,你不在的时间,菲比连妆也不化,手机也不开,成天窝在家,如同行尸走肉。”还好她没有说我夜夜买醉。

他怜惜地看着我,抚摩着我的蛇形长发。“是我亏待了她。”他似乎喃喃自语。

“是啊,所以你也不能太委屈她。”她话中有话。

他对着她一笑,眼里满是歉意。

“男人嘛,都希望自己的女人的心里及眼里就只有自己的尊容,容不得其他男人的存在。这也很正常。不过,Peter,你不是很小气的男人。若你只是一般男人,我猜菲比也不会看上你。”我已经猜到她不会就这样轻易放过他。

我连连向她眨眼睛,她却视而不见。Peter一脸虔诚,拉着我的手到他胸前,说,榛子,我会对她好,请你作证。

“我就说了,你不是一般的男人嘛!好啦,这次回来有没有我的礼物?”她笑着给他台阶下。

“哈,有,当然有啊!”他高兴地大叫。

那是一个首日封,冰岛风光,印有圣诞老人邮戳。榛子欢喜得跳起来。“我从来没有想过会有真正的圣诞老人邮戳的信封!太珍贵了!”

此刻的她,像个小孩子。Peter确实细心,我曾告诉他,榛子因为我不懂行情而用手直接触摸她珍藏的邮票而和我较真。

他搂着我的腰,微微地笑着。——今天,他的手未曾离开我的身体。他告诉我,我只想让全世界知道我爱你,包括敬医生。

我想,敬港若是看到我和Peter相敬如宾的样子,定会为我而高兴。

榛子拉着Peter说长说短,说他黑了,瘦了,还要他说见闻。我索性手生地用咖啡机磨制咖啡,挥手叫他们去橱窗旁的沙发聊。他的手终于离开了我。

他们说得很带劲,却又不能笑得太张扬。

一毛此刻则出去逍遥了——她是我的好学生,把我的“贪玩”学得很到位,只要我在店内,她会溜出去玩。而我电话一到,她定会在十分钟内赶回店里。

榛子来端走了咖啡。我并没有加入他们的谈话,而在旁边整理书。

隐约听见他说:“我想把她带走。”

“带到哪儿去?和你一起走天涯?”她惊奇地问。

“不,我的家,挪威。”他说得很镇定。我手一抖,明白他不是开玩笑。

“如果她不愿意,怎么办?”

“我会尽力做她的思想工作。”

我不敢抬起头,更不敢看他。

“必须得征求她本人的意见。你想她生活得开心,是吧?如果她不愿意,一直郁郁寡欢,这应该不是你所想看到的。”榛子确实适合分析问题且开导别人。

“是,我想让她快乐。”

“她最大的快乐不过就是你能留下来陪她。你能做到吗?”榛子知道我的心。

“暂时而言,我还不能确定定居中国。我最近一年的工作基地都在北欧。”他惋惜地说。

榛子突然似乎想起了什么,略微提高音量:“难道你是因为敬港才有这样的想法?”

他一愣。“实话告诉你,不是没有这样的因素。但是,你知道吗,如果她不在我身旁,我就一直焦躁不安。我希望她能在我旁边。”

原来,我和Peter都有着同样的想法,只有对方在身边时,方觉着安稳。我何尝不希望能在他身边?我原本以为,只有女人才有这样的想法。而这样的小情绪是多么的让人觉得可笑!

Peter同志,如果仅只是因为前者,我想告诉你,敬港虽然喜欢菲比,但是菲比爱的只有你。且,我已经告诉他,有的爱,就算放手也是爱。”

他尴尬地笑笑。

我从来没有想过我会离开我的书吧。我从来没有想过我会离开我的故土。然而,我真的应该考虑这些事情吗?

腿麻了,我从书架后站起身。

Peter见到我,把我招呼过去。“我们正好在说你。”

“我无意听到了。”我坐在他旁边,很诚实,脸上却挂着虚幻的笑。

“那你觉得呢,怎么样?”他热切地问。

“请容我考虑,Peter,这一切对我来说太突然。在遇到你之前,我确实曾幻想能在北欧有一栋房子,有个大大的院子,我可以种花种草,看孩子与小狗小猫嬉戏;窗外,可以看到滑雪。”我说。

“你知道,这些我都可以给你。”他对我说。

“我明白。但是,请你给我时间。”我请求。

他拍拍我的头,“不必紧张,等你想好了,我们再去办签证。”

他拥抱着我。爱一个人到随他浪迹天涯,应该也是考验吧?

 

转眼三五日已经过去。

看着眼前的Peter,他能给我舒适安稳的生活,无需我操劳,无需我因爱慕一件皮草而恋恋不忘。然而,如果你曾爱过,你会知道,所以的一切,在爱情面前是多么的卑微。物质,金钱与权势,它们岂能敌过一颗爱你的心?

的确,我仍然是爱情至上的人,崇尚的是简单且精神富足的生活。所以,他对我说,你寡淡得犹如一杯凉开水,宁静得让时间静止。然而我知,他太夸张。

他抚摸着我的头发,说,你的头发又长了。我微笑着说,是,我的发型师曾捋着我的头发对我说,你的头发,就像割韭菜般,很快复生。

他笑得很温馨。此时,世间似乎仅有我与他。

这样的守候与缠绵有时竟然让人产生悲哀。忽闻音乐飘来

——Who are those little girls in pain\just trapped in castle of dark side of moon.

我趋前到窗边,趴在飘窗前静静地听着这首我所喜爱的《It`s only the fairy tale》。月亮背后的黑暗城堡,是否真有这样一个地方?

如若爱就是一座城堡,那么,它是光怪陆离的?还是在月亮背后的黑暗城堡?还是灵气仙风的世界?

——毫无疑问,我一直在做一些权衡,考虑是否与Peter一起离开我的故土。

终于,他问我,你会舍得放弃你的书吧,离开你的父母、朋友与故园,和我一起走吗?他走到我的身后,环着我的腰。

我一怔。他终于还是问了出来。他终究还是要离开。

——我自然不舍得。

——难道我对你的爱还不够?

——不是,Peter。有的情愫难以用言语表达。

——你不会是因为敬医生吧?

呵,他竟然还是有这样的想法。看来,男人宽大的心胸,大多只适用于对朋友与对工作;然而对于女人方面,却那么狭隘,无论国籍与肤色。

其实,我明白,这才是他要带我走的真正原因。

我微愠,说,自然不是,我不想因为这个事情再次争吵不休。

他噤声,把下巴磕在我的头上。此番谈话就此结束,无果而终。

天气微凉。风轻轻挑动着我的衣袂,如同一个手势,却不曾停止。

 

此时的榛子,也在演绎着轰轰烈烈。——她曾告诉我,菲比,我自然不能再爱。可是,我却相信,一个人在不同的阶段,会有不同的思想,不同的喜好,会喜欢上不同品位的人。

事实证明,榛子也没有跳出我的思想范围。

菲比,我对他是一种依赖,憧憬着安全感的依赖。

我不曾见到到他,心里却描绘着他的神态。——他比我们年长,身材颀长,沉稳而自知分寸,目光会在遇到得意之事或者喜欢之人时分外炯炯有神。

——榛子,他可曾说过他爱你?

——不,他没有说,我也不想知道。我只需知道他是单身足够。

是,没有一份感情可以有人来分享。或者,应该说,没有一份感情可以令人容忍有他人来分享。

爱情,不过是一次又一次的邂逅。遇见了某人,却又无意错过了某人,一切皆在冥冥之中。

无需多问,我已经明白榛子是怎样迷上了他。因着他的沉稳——她喜欢背后有一个人,可以为自己的生活点上一盏灯。

她说,他已是退却铅华,任何造作在他面前都不会起效,冷静地审视着周遭。

听到此,我竟然有些发凉。一个人看尽世间亦不是什么好事。生活的美,生活的纯粹,则变为另外一副模样,似乎能看到其千疮百孔。

——他对你真心就好。我已经无言以对,只得说了一句对得起人的话。

她呵呵笑着,若是你见到了他,你会知道,这样的男人是多么少见。

我相信她——纵然她心已灰退而求其次,这个人选也不会差。

——你对他的依赖,是长久的,还是暂时的?

——自然,我想寻一份长久的依赖。然而,这个猖獗的年代,一份感情是多么不容易?或许,他只是属于我要找的类型;然而,也许他却不是那杯茶。

菲比,你不知,有的时候人竟然是那么脆弱。很难找到自己喜欢的东西——在寻找中,不觉灰了心,于是突然觉得累。我就是这样,菲比,我累了。

你该不会笑话我。有时候无端想起一件物,或者一个人,我心中无限怅惘。时过了,境迁了,物转了,星移了——呵,都变了。而我是《科利亚的木匣》中的那个小女孩,我一直用五岁时候的步子来丈量生活——一切都变时,我的思想却没有变。你酷爱《小王子》,而你不知,我多么希望我能与小王子能一起畅谈人生。或许,这个世界上,唯有他,让我觉得这个世界是美好的。而他却已不在这个世上,我不知道他去了哪个星球。

我想选择逃避,逃避生活,逃避所有人,包括你。我想选择新生活,毫无忧虑。正值此时,我遇到了他。他让我很安心。

我很惊讶于榛子说出了这席话。她每天精神抖擞地端坐麦克风前,为大家分析情感问题。谁知,她的内心却那么荒凉?她说对了,连我也不知道。为此,我觉得很对不住她。

我侧身抱着她。榛子,我就在你面前。

她点头,是的,你一直在我身边。

——无论如何,开始新的生活,应该开心才是。

——呵,是,我觉得很开心,很轻松。所以才把压抑了很久的话说了出来。你知道,我身边的男人不少,但是我能喜欢上的却并不多。你与我一样高傲而孤芳自赏,所以注定不合群。遇到了柯瑞,我应该感谢上天才是。

我现在才知道,他叫柯瑞。

我并没有八卦且老套地奉劝她不要上老男人的当——我们不再是小女孩,所有的道理我们都懂。而我们这般纯精神的人,大概也只知道自己的喜欢与不喜欢,却看不到其他。

拥抱。握手。作别。

 

我决定了与Peter共赴爱情之旅。——看,我输了,我还是选择了和他走。除了爱情,我还有什么?我有我的书屋,有榛子,还有些什么?然而,若是他不在,我魂不守舍,如同酒棍,生活乱得不分昼夜,不闻窗外之事——连自己的事情也省去不理不睬。

所以,权衡再三,他对我更重要。

他忐忑地与我一起回父母家。下了飞机,他突然拉住我的手问我:如果你父母不接受我怎么办?

我笑出了声。他从来不如今天这么可爱且紧张得流汗。我说,我父母可不是古板的人,他们很尊重我的生活。我想起了我们离开之前,他曾很认真地告诉我,其他中国朋友告诉他,第一次见岳父大人,得有好烟好酒相待,酒能喝则喝,打麻将能输则输。

他的手臂紧而有力地揽着我。我明白,今日于他不寻常——于我亦是。或许,日后,我们能结伉俪。

回到家。拥抱了妈妈。她仍年轻。而她说,老了,我已经老了。

父亲说,看你现在的样子,和你妈年轻时有几分神似。呵,他也在回味过去的美好时光呢!

Peter很勇敢地做了介绍,我是易菲的男朋友,易彼得。

我们全家捧腹大笑。他真会拉拢关系!于是,我爸妈马上把他当做一家人,嘘寒问暖。他在我家的地位立马胜过我。

父亲为我预约了办签证。之后很顺利办下来后,就在领事馆,Peter很兴奋地抱着我转了几圈。父亲侧目:真受不了你们这些年轻人!自然也引得旁人的窃笑。

他拉着Peter的手,很郑重地问他:你说你叫易彼得,是吧?你日后得照顾好我们家易菲,她一向把自己的生活弄得乱七八糟。这一点你一定得答应我,虽然你还不是我的正式女婿。

Peter狠狠地点着头,我会的。

这样的场面,简直像是我立马出嫁。而,父亲明白,我现在与Peter浪迹天涯,比出嫁更离谱。他老人家倒是提醒过我们,是否应该考虑先结婚。而我却想回国后再结婚,所以他也不再多提。

 

回到了我们的城市,似乎一切对我而言都重新新鲜起来。从机场进市区的路,我非常熟悉,却觉着像第一次走;身边的他,如同初晤。

这次是柯瑞开车来接我们。我看不清楚他。

榛子在副驾,不时地扭过头和我说着话。——呵,我还期盼着你们见家长后就能喝喜酒呢!

——反正早晚都有你的份,何必这么着急?

——不过说真的,菲比,你倒真没有必要把书吧转到我名下,那是你辛苦几年的成果。

——榛子,若只是叫你托管,也太辛苦你了。且,我不知什么时候回来,虽然签证只有三个月。

——你所走的路线,不是任何人都能顺利地继续走的。我很怕经营得变味。

——若是你把它当成你的,你就不会害怕;若是你把它当成你的一部分,你就会认真对待它。

我们讨论的最终结果,是榛子入股。即,她与我是合伙人。我倒很乐意,这也是她希望的结果。这时,车已转入我家楼下停车场。嗯,看,两个女人也一台戏,根本没有给两个男人说话的机会,时间便过去了。

易彼得下车取行李。

柯瑞从驾驶室出来,摸出香烟点燃一支。

这时,我才看清楚了他。他大概近半百,属于比较容易亲近类型,眉宇间一股正气,也看得出胸中有一些墨水。

他注意到我注视他,对我很和善地微微一笑。我突然明白了榛子为什么喜欢他。他离她心里的那个形象多么接近。

榛子的头枕在他肩上,微笑着对我说着再见。看她的样子很甜蜜。改日我问她,那时的你,是快乐的吗?她说,是,我有幸福感。我被感动着,为着一份真挚。

易彼得紧紧地握着我的手。仿佛此生不再松开。

 

次日到店里做交接。与其说是交接,还不如说一毛为榛子介绍店内经营状况。——看,我永远都偷得浮生半日闲。

榛子将一笔资金划入我的账上,再一起去工商局、公证处办理相关手续。

一切完毕后,她坐在吧台感叹,此刻我竟然是以主人的身份出现,菲比,这是我不曾想过的。

我安慰她,一切都是多变的。

——我情愿你不要离开。若是芝兰之室没有你,我真怕顾客们嗅不到芝兰的清香。

——呵,这样的状态是,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

——菲比,谢谢你的鼓励,我会努力。

随即,她说,我真的不希望你离开。

——我还在你跟前,难道你就已经开始想我?

她趋前抱着我的肩,是,我想你。

大概,任何一个女人都有温顺如猫的时候。确实,女人是嬗变的,她们的冷漠,她们的温驯,都不在你的掌握之中。

 

这日清晨,榛子早早来到了我家。倚在门框看着我,“你有舍不得吗?”

“自然。这里是我的第二故乡,对于每个凳子,连墙上的画,我都有感情。”

“那你舍得书吧吗?”

“有你在,我很放心。”我向她微笑。彼得收拾着东西。

“那,你舍得我吗?”她不依不饶。

“呵,榛子,你突然变得这么感性。我自然不舍不得你,但是,我会回来的。”

“呵,是,我不应该让你愁肠百结才是。看我都说了些什么。”她哀怨着自己。

我起身拥抱着她。“我是真舍不得这里的一切。可是,和他走,我不觉得自己放弃了很多。榛子,有爱,足了。”此时,我声音哽咽。

彼得提着行李,“我们下去吧,不能让柯瑞久等了。”

我松开榛子。彼得拍着我的头,如同对待小孩子。他笑着对榛子说,放心吧,我会好好对她。

她毫不客气,你知道这是我所关心的事情。

他微微笑,是,且我已经答应易父,会好好照顾她。

到了停车场,柯瑞帮助彼得把行李放到了后备厢。他话并不多,对着我微笑,算是打了个招呼。和上次不一样,今天是两位男士不停说话,他们说当今时事,而我和榛子却沉默了。

很明显,对于离别,女孩子更感性。

在机场进安检前,柯瑞与我握手作别。他说,“菲比,希望你幸福!”我很安静地笑,“谢谢,我想我会的。”

“不过,作为男人,我想给你提个醒:请不要把把所有的宝都压在男人身上。”他低声对我说。

我一惊。抬头看着他,他笑得很有深意,眸子深邃。我突然明白了,榛子说过,在他面前,世界似乎是透明的;他的确老成。而此时,榛子与彼得说着话。

“此话怎讲?”我疑惑地问。觉得内心有点凉。

“一个女人爱一个男人爱得太深,终究对自己不好。女人还是应该爱自己多一些,明白吗?”他如同对学生说话。

“是,我知道了。我不会迷失自己,谢谢你!”我礼貌地笑着。

这样的告别语,我第一次听到。绝非平日听到的“一路平安”、“旅途顺利”,而是善意的提醒。忠言确实逆耳。

他看透了我的心思:“我把榛子当成女儿般呵护。你是她的好友,是很不错的女子,所以,我对你并不见外,对你说了这些。”

呵!当一个女人爱一个男人时,想把他爱到子宫;而当女人想得到一个男人最大化的爱时,则是做他的女儿,这样的爱难以变质。而柯瑞告诉我,他把榛子当成女儿,所以,我也有一些心安。

“很感谢你。”我并非客套,很真诚地说。

他拍拍我的肩,以示回应。“任何时候,只要能感受到被爱,这样也好。这一点,男人与女人都一样。”

“下次回来,希望还能坐你的车,你与榛子来接我。”我没有接着他的话说,因为这个世界于我来说,太美好,或许是我太单纯。而他则不一样,当他眼睛睁着时,世界上芸芸众生在他的眼下;而当他闭上眼睛时,世界不过是在他的心中。

若是要与他谈话,则应好好选个时间娓娓而谈,绝非一时半会儿就可以。所以,这不是时候。

榛子再次与我拥抱。“记得给我打电话,发邮件。”

“我何曾忽略过你?”我装出很轻松地说。

她忽然笑了,“我们不能这样一直话别,不然等下你会舍不得走。”

我鼻子微微发酸。彼得爱怜地看着我。

“再见,榛子。”我轻声说。转身拉着彼得的手进了安检。后来我转身时,榛子的头靠在柯瑞肩上。她如一只需要安慰的猫。

易彼得把我的手拽得很紧,如同往常有重大事情时。

此刻,我将随这个男人远走高飞。

 

过了长长地通道,我电话突然响起,我未细看来电人,随即按下接听键。

那端低沉的声音说:“菲比,再见!”那是敬港。

我一惊,“你怎么知道我要走?”

“我刚才去过书吧,听一毛说了。”

“是,敬港,我要走了。”

“我知道你现在还可以说话,我想占用你几分钟时间。”

“是的,我还未登机。”

“我知道。”我听到了轻微的叹息。

“你怎么知道?”

“菲比,请你不要笑话我,我就在机场大厅,我看着你过了安检。我听一毛说了你今天上午大概这个时候的飞机,我立马过来了,正好看到你过安检。”

我立即往回张望,我看不到他。

“敬港,谢谢你。”我低声道谢。

“不必谢,不笑我多情就好。”我无法想象他的神态。

“你会找到很好的女孩子的。”

“你不必安慰我。我喜欢你是我的事,而这样的事情是心甘情愿,你知道吗?”

我无言以对。只听得他说,“好了,不打扰你了。今天能看到你,我已经很开心。”

“谢谢你。”我明白,这个谢谢包含的太多了,他为我不求回报的付出——平日对我的照顾,买花,无数次的礼让,以及今日的相送。

“再见!”他轻声说。

“再见。”

他先收线。我一脸茫然。

Peter温柔地问,我们可以走了吗?

我慌乱地点点头。

 

在香港,彼得体贴地问:还有什么没有备足的吗?你可以在这里买到。

我摇摇头,已经没有再添置的了。

“火锅底料够吗?我们完全可以再买些东西邮过去的。”

我微微一笑,“不必,需要时,我会叫榛子帮我操办。”

他轻轻地吻了我,“希望你很快会适应。”

我搂着他的脖子,轻声对他说,“你将是我的唯一。”

他把我的头按在他的肩上,在我耳边说:“我明白,你为我付出了很多。我会以我所有的热情来爱你。”

此刻,蓝滟滟的海就在窗外,似乎想把海滩及一切都洗得碧蓝碧蓝。而酒店房间里的我与彼得,我想,我们的心也有些微浅蓝——我喜欢这个颜色,如同我房间内大多数陈设都是此色调。

他突然说:“我们现在去注册结婚吧,就在香港。”

我笑出了声,“香港并非你我原籍,这应该有很多流程且或许需要预约的。”

他一脸遗憾,“确实时间有点紧迫。”稍作停顿,他说,“要么,今日,作为我们的结婚纪念日,好吗?”

我看着他的眼睛,清澈透明,广阔如海。我能看出,他并没有撒谎,并非说甜言蜜语讨我开心。桌上的机票上赫然写着June 22nd;我也记得,刚才进酒店电梯时,地毯上的“Fri”;他Tudor表上,我亦看到了今天的日期。而我仍然在寻找着一些能证明今日的东西,看着手机里的日历,622日,夏至,无备忘。

我有些惊慌失措,已经被兴奋地他拉着跑了出去。酒店大堂的人奇怪地看着我们飞奔而出。我大叫“你干嘛啊?”他扭头盛喜地对我大声说:Let’s go to the department store to buy the ring!(我们去百货公司买戒指!)仍是这样,激动时,他会和我说英文。

搭车到了铜锣湾。在时代广场,我们挑了一对很美的戒指。——当然,你知,这个美,是与心情有关。看他一脸虔诚,我似乎明白,与他在一起是正确的选择。

“菲比,我们去教堂!”他举着闪闪夺目的钻戒,一手拉着我。我想他今天是疯了。

我们到了圣约翰座堂,它是维多利亚时期的的哥特式建筑。它肃穆地矗立着,静谧安详。

彼得拉着我的手进去。堂内宽敞,朱漆长桌,干净得发光;空中悬挂着数盏吊灯与吊扇。

有一位白发的老太太在做祷告。见我们进来,给了我们一个和善的笑容,继续祷告。

我和彼得关掉手机坐下。他拿起一本书给我,按照他的提示翻开一页,叫我诵读:

  主!我们的父,
        
不久的将来,我们将在您及您的教会前

            
两人互发誓愿,结为夫妇。

        
我们将要怀着信心和坚定的希望

            
许诺在任何环境下,我们要一生彼此敬爱;

        
我们要发誓:无论环境逆顺,疾病健康,贫贱富贵,


        
我们要永久相爱,保持忠贞。

……”

他读着英文版本。

 

完毕,她终于扭头看着我们。彼得立即问她:您愿意为我们做证婚人吗?

她吃惊:“难道你们想结婚?现在?我做牧师?”

“正是。可以吗?”

“有些不敬。”她迟疑地回答。

“我们只需要有人作证而已。”他很坦诚地说。

“你们是私奔吗?父母不同意吗?”老太太关切地问。

“哦,不,我们不过是路过此地。我已经经她父母同意,带她去挪威,明天启程。我们是认真的,您看,戒指都已经准备好了,刚买的。”

老太太终于开口,“好吧!不过我只能照章读书。”彼得兴奋地紧握我的手:“我们今天可以结婚了!”

她重新取出老花镜戴上。Peter与我站在她面前。

她清清嗓子,念道:“Dearly beloved, we are gathered here today to join this man and this woman in holy matrimony. Peter Furuseth, do you take YiFei to be your lawful, wedded wife?”(我们今天在这里出席这位男士和这位女士的神圣的婚礼。Peter Furuseth,你愿意接受易菲作为你的合法妻子吗?)

“Yes, I do.”(是的,我愿意。)

“And you, Yifei, do you take Peter Furuseth to be your lawful, wedded husband?”(你呢,易菲,你愿意接受Peter Furuseth,作为你的合法丈夫吗?)

“Yes, I do.” (是的,我愿意。)

The rings, please.” (请交换结婚戒指。)

他取出戒指,放到《圣经》上。他庄重小心翼翼地拿起一枚,套在我的手指上。我都来不及多想,取下另外一枚戒指,套在他手指上。

老太太又清嗓子:“By the power vested in me by the laws of Hong Kong, I now pronounce you husband and wife. you may kiss the bride now, Peter Furuseth.”(以香港法律所赋予的合法权利,我现在宣布,你们正式结为合法夫妻。你现在可以亲吻你的妻子了,Peter Furuseth

他紧紧地抱着我,给我一个深深地吻。

老太太双手下垂,虔诚地念道:“主起初造人的时候,就是造一男一女,

求主施恩于今天到主面前祈求赐福的这二人,

叫他们成婚以后,

互相尊敬,互相帮助,彼此相爱,

和睦同居,恩爱长久,白头偕老。

……”

完毕,她慈祥地看着我们,为我们送着祝福。我们很感激。这便是我们的婚礼,没有亲人,也没有朋友。但是,我们都是认真的。

我想我是幸福的。至少,我们的爱情并不虚伪——纯粹的我爱他,他爱我,而非物质或是权势。或者,是我幸运。

他说:从今日起,你便是我妻子。

但愿我会不愧于这个名号。我颔首作答。

他托起我的下巴,已经很久没有见你这样低头了。他连眼睛也微笑着,深邃碧蓝的眸子直视我的心灵。他低下头,轻轻吻着我。

那夜,在那个临海的酒店里,我们说了很多话,似乎一生的安排都在这夜显出端倪。自然,也睡得特别香甜。

次日,我们登上了去他那个国度的飞机。而我们的手,一直没有分开过。我默默地想着,榛子,我已经嫁做人妇了,我开始我一生的幸福之旅。静静地偎依着他,竟然觉得无比踏实。也许,女人要的就是这样的安全感吧。

几个小时的飞行并不漫长,也不觉得累。飞机在法兰克福稍作停留,降落时,我看到了美丽的美因河与莱茵河。我想起了可爱的长江。夏日,江上雾气迷蒙。——生在长江边,长在长江边,竟然就忽略了其风景。唯有离开她时,一切都是美的。

榛子,你不要耻笑我才是,飞机还未着陆,我就开始思乡了。而我唯一的宽慰,则是我的准夫君。我突然想起了临行前,柯瑞对我所说的话,一个女人不应该把男人作为唯一。想到这里,我竟然微微一笑。柯瑞说得并不是没有道理,过多的付出与过多的爱对方,只会让自己迷失。

我却想起了Peter在昨天夜里对我说:现在,我稍微宽心,看在真主的面上,你是暂不会离开我了。看,爱一个人最怕的就是爱他或她的灵魂,这样会患得患失。

左排坐着一个学生模样的女孩子。我突然抬起头时,发现她在看我,我对她礼貌一笑。她也笑着低下头去,继续看书。

由于时差缘故,我觉得这一日很适时宜的长。

飞机停落在奥斯陆。刚出机场,我就听到有人叫“菲比小姐”。我茫然地看着他,他与Peter有几分神似。这时,Peter与他拥抱。他转向我,“菲比小姐,你真是漂亮。”

我礼貌道谢。Peter对我说,这是我弟弟艾尔本,接我们回家。

“我经常见到你呢,在照片上。”他很幽默。随即,“呵呵”一笑,露出洁白的牙齿。探身悄悄对我说,“我应该叫你嫂子吧?”

我涨红了脸。倒是Peter对弟弟说,不要吓着她,她胆小。

他们叽里咕噜说了一些话,我自然不懂得,也不追问内容。

 

车停在一栋小楼旁。

这里有着很大的院子,乔木栅栏,一条石板路伸向远方。栅栏内,种植着各类花草等植物。在庭院的左边,有个葡萄架,到夏日,定会有无限阴凉。我不由得对这栋房子产生了喜爱之情,且打算着在葡萄架下置一副秋千,我与Peter在工作之余,在阴凉下畅谈;或者某日,我们有了孩子,我在阳台上看着他(或者她)高兴地坐在秋千上,而他(她)的父亲欢喜地推着秋千,摇曳荡漾的是美满与幸福的家,听着笑声洒满整个庭院。

想到这里,我不禁微笑。似乎,我就是到了弗朗西斯在托斯卡纳的房子。只是,这里并不古朴,反而现代得带着田园生活。

我挽着Peter,他倾身微笑地对我说:“满意吧?”

“是,我很喜欢。”我仰头迎着他的微笑,看到了阳光。

这时,有女子与孩子的声音自屋内传来。小女孩儿的声音奶声奶气,似乎透露着不满意。艾尔本打开了房门,她们闻声扭过头。女子开心地向我走来,热情与我拥抱。“菲比,我们早就盼望着你能来了,你真漂亮!”她说。我如受到了回家的待遇,连忙道谢。

她长得很甜美,柳眉杏眼。我第一次知道,原来一个女子不必化妆,也可以精致到这个地步。

艾尔本大笑着说:“菲比,这是我老婆,雪莉。”他抱起小女孩儿,“这是我的女儿,安安。”彼时,安安还撅着嘴,可是,当她父亲抱起她时,她似乎感到了受到重视,且被隆重地介绍给了一个外国人,嘴角渐渐舒缓下来,甜美地叫着“aunty”。我打心底喜欢安安。

雪莉带我到我的房间,说:“我们都安排妥帖了,希望你能喜欢。”

我很感激,房间很宽敞,整壁衣橱,正好我可以放置很多衣服;站在落地窗旁,能看到远方的景致。

靠窗小几的花瓶里插了一束百合,透露着些许灵性。雪莉注意到了我的目光所在,走过来,轻声说,听说你与哥哥才在香港完婚了,艾尔本问了附近的华人,他们说百合有对新人的祝贺之意,百年好合,希望你与哥哥能幸福。

我紧紧拥抱着她,对她说着谢谢。

她呵呵笑着,不必客气呢,我们是一家人。

我低头,是,我在这里无亲无故呢,你们自然是我的家人。

这时听到安安的声音:“阿姨,我能吃水果吗?”我扭头看到她的眼里充满希望。

我欢欣地蹲下,对她说:“当然可以啊!”她开心极了,说:“刚才妈妈不准备吃,爸爸说,阿姨同意就可以。阿姨真好!”

雪莉无奈地笑着,刚才你们到时,她就在为此不高兴呢!

我“呵呵”地笑着,对她说,我喜欢小孩子。

雪莉对小安安说,记得,这里是阿姨与伯伯的家,经过他们的允许,你才能做你想做的事。小丫头快乐地点着头。

这时Peter与艾尔本进来了。

艾尔本大大咧咧地说,怎么样,菲比,还满意吧?

我高兴地说,自然满意,真是麻烦你们了。

他抱起安安,说,走,宝贝,我们走了,伯伯与阿姨需要休息。雪莉再次与我拥抱,说,改日我会来找你,带你去逛街。

我很欣慰,她并不把我当外人。

艾尔本轻声对Peter说,有空带菲比回去看看父亲。Peter徐徐点头。

小丫头稚声说,阿姨再见!我很喜欢你!

我开心地吻着她的小脸蛋儿,阿姨也喜欢你啊,欢迎你和妈妈常来玩。

她拍着手说,好啊,那我带点玩具存在你们家!

我们都笑了。

 

与艾尔本一家道别后,我与Peter整理着行李。

他安排着,你这张照片很美,放到梳妆台上。嗯,这张也不错,明天我拿到摄影馆放大挂在墙上。闲时,我们再去拍结婚照。

我笑眯眯地看着他,似乎这就是我所钟爱的小家生活呢!

Peter拿出了水果沙拉,这是雪莉为我们所准备。我们坐在地板上,靠在床沿。我甚至能看到飞鸟自窗外飞过。

他说:“你知道我现在想什么吗?”

“不知道。”

“你猜。”

“我不猜,我要你告诉我。”

“呵呵,你和安安一样是个孩子。好吧,告诉你,我现在想的是,你现在终于属于我。”

我笑着问他:“这就是爱情的自私吗?”

他昂头看着天花板,说:“大概是吧,我希望能永远与你在一起。”

想想,若是接下来的数十年也在这里度过,也是美事。几里开外可以滑雪,开车不到二十分钟就可以看海。也许,我们会有一对子女,他们会缠着妈妈要听来自中国的故事。

在这里的第一夜,我睡得非常安好。大概是时差的缘故,让我有些疲劳。

醒来时,看到枕边的Peter安详地睡得像婴儿。这般模样,倒很像我们初相识时的情景。人生也许就是这样吧。彼时,我们局促得把活动范围仅限在我的书吧;而现在,竟然在万里之外的他国。

我起床来到了厨房。呵,原谅我,我不会做三明治。只得做了两个煎蛋,加上牛奶,中西合璧的早餐。Peter出现在门口。他进来环着我的腰,脸贴在我颈项,轻声对我说:“你真早!有人做早餐的日子真好!”我转身,微微笑着说:“我还得学习做主妇呢!”

“不必,若让岳父大人知道我让他的独生女儿为我操劳,定会追到挪威来训责我。”他假装害怕地说。看他那副模样,我不禁笑出了声。

微顿后,他说:“稍候我们去父亲家,对不起,事先没有和你说。”

我笑着回答:“本来第一件事情就是要拜见伯父伯母的,为何说对不起?”而我心里明白,他为什么只说去父亲家,而不是去父母家;那是因为他父亲才是一家之长,且,之前他并不赞成我与Peter在一起。

他喝了一口牛奶,说,你完全不必害怕。其实我父亲也是个中国迷,他至今还在研究毛泽东思想。

我用纸巾擦去他嘴边的牛奶残渍,说:“难道你不知道易菲是人见人爱?”

他哈哈大笑,说:“那是,那是!要不然,我怎么急着大老远地把你接了过来?”

呵,这人也开始贫嘴。

他顿了一下,说:“今天天气真好,我能不能正式向你求婚?”

我刮着他的鼻子,装着狠狠地说:“我们在香港的仪式可不是玩笑!”

他也装着害怕地说:“我知道,我知道。我只想说,今天我们去正式注册登记吧。”

“不必事先通知你父母?”我问。

“我们已是夫妻,只不过是补个手续而已。且,你父亲同意我娶你,但是也并没有同意我们在香港的仪式。我们先办好这个事情再去见我父母。”

我明白他不是开玩笑。于是带上护照等身份材料。

穿戴时,我不停地问他“这件衣服怎么样”之类的问题。我忽然想起了一句古诗:妆罢低声问夫婿,画眉深浅入时无。年幼时读时,只认为是新妇问夫君化妆如何,后来才知,原来是“见舅姑”前的投石问路。呵,此时的我也是这样呢!似乎,这件事比我与Peter领结婚证更重要。

他自车库把车驶出。很绅士地下车替我开门,并把行李放到了后备厢。

沿途景色怡人,公路两旁笔直的树穿梭似的往后退。我们一路话并不多——他是个严谨的人,开车时不大说话。

一个上午,我们跑了领事馆、民政部门,终于办好了。

他问,你有什么想法?

我轻轻说,其实,你向来都知道我的想法。你能使我感到安稳,我的想法就是与爱我的人且我爱的人共度一生。

他从来不会嘲笑我的小女子情结。拉着我的手轻轻一吻,为我打开车门。

不知道过了多久,车驶入一个院子。听得安安大声叫:“伯伯与阿姨来了!”随即见到了艾尔本与雪莉。Peter为我拿着外套,雪莉仍然很热情地与我拥抱,说,我们都等着你们呢!我问:算晚吗?她摇头,不,自然不!

随后,见到了六旬左右的一对老人,自然是Peter的父母。Peter分别与他们拥抱,叫了爸妈,我上前叫了伯父伯母。老妇人衣作很讲究,她眼里装满了慈爱,拉着我的手以不很地道的英文询长问短。伯父的眼光几乎可以说是审视。我爸在多年前酒后曾对我说,若是见婆家人,对方对你不是太客气时,正是你施展人格魅力的时候。

我们进屋。雪莉一直忙前忙后,我知道她试图拉进我与伯父伯母的关系。我们闲聊着,一般这个时候,都不免会说到中国什么什么情况,而挪威又怎么怎么的。

一席话下来,终于听伯父说:“早有耳闻菲比来自书香世家,看来确实出众。”

雪莉向我使一个胜利的眼色。我微笑。很久后,她对我说,其实我之前也担心父亲会为难你。第一次见他和他交谈时,绝对不比一个公司的CEO面试你简单很多。听到这话时,我笑得前俯后仰,我说,那我们岂不都是层层筛选后的优秀女子?

我甚至感到疑惑,伯父根本不赞同我与Peter在一起,可是为什么却这么爽快?可真是我的出色表现?如果是,那我可真得感谢父母。

午饭后,安安在屋里玩,伯父眯着眼睛躺在躺椅上,伯母与我们交谈,我与Peter,艾尔本与雪莉都在,似乎这就是一家人,他们儿孙绕膝。

“菲比,你不准备叫我一声爸?”伯父开口。

我一怔。

“通过艾尔本,我与你伯母已经知道你与Peter在香港的仪式;且刚才也得知你们已经领了结婚证。”他看着我与Peter

Peter拉着我的手,说:“对不起,爸爸妈妈,没有提前告知你们。”

他鼓励的眼神看着我。你知,叫人“爸妈”也并不是容易的事情,可是,还是叫了出来。自然,这也是好事,我又多了亲人。

艾尔本说,爸妈,菲比一定会很孝敬你们,如她自己的父母。

妈妈开心地展颜,爸爸说,我知道一定会,我明白中国人的仁义道德。

一句话,让我内心激涌。是,我会。

我已经看出来,Peter与父亲之间,有一道沟壑;而母亲就在他们之间。

 

回到家,已是黄昏。

我很感激,Peter一直陪在我身边。我似乎是一只陶瓷娃娃,会一不小心碎掉,所以他很照顾我。若是你问我是否愿意这样被照顾,我会告诉你,我愿意,一生一世。

掐指一算,离开祖国已是数日。我的父母,我的榛子,我必须得与他们联系。

打开电脑写了几封邮件,给他们,和其他朋友。我想,有的人,有的事,无论我在哪儿,我总不会忘记——比如我的根。

当然,我必须得告诉榛子这些日的事情。想着,忍不住挂了个电话过去。

她惊喜地叫着:“菲比,真是你?!”

“是,是我。”

“呵,你已数日不和我联系,我以为你已经忘记了我。”

“永远不会。”

我告诉了她这些时日的点点滴滴。

她惊叹:“你确实大胆呢!恐怕是我,就不敢在一个陌生的地方与一个人结婚。”

“关键是找到让自己觉得踏实的人。”

“是的。”她短短叹息。

我默默地听着。我仿佛在与自己对话。那时另外一个自己。所以觉得轻松。

“菲比,你有否爱过敬港?”她问。

“对于我的感情,我认为你全知道。”我回答。

“可是我以为会有一些遗漏。”

“他是很好的人,可是我已经有了Peter。”

“那天从机场出来,我们发现了他。他悄悄来送你。他爱你,菲比。”榛子说着。

“那个时候,他给我打了电话。”

“可是,你知道吗?我看到他流泪了。”

我心里一惊。为什么我不知道他的感情如此纯洁美好?我竟然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尽管并没有面对他。

“可是,敬港还是不了解菲比的。”我微微叹息。

“他知道菲比是值得爱的人,但是只是没有了机会。”

“榛子,我觉得对不起他。”

“宝贝,你可千万别这么想。张爱玲说:‘我爱你,可干你什么事?’每个人都有爱的权利,理智的人也可以把感情仅作为自己的事,而不影响对方。”

我静静地点着头。我知道我是幸运的。

仅是一周而已,似乎已很漫长。而发生的事情却也很多。我已嫁做人妻;书吧那边,一毛要离职,榛子得在刚接手时新找雇员。我真难相信,若我是榛子,突然接到这样棘手的事情,会怎么处理呢?

柯瑞对榛子说,当你觉得无依无靠时,那就靠自己好了。

其实榛子并不是无依无靠,她还有柯瑞。我想起了在很多场合,榛子的头枕在柯瑞肩上,很幸福的样子。但是,我并不知道,他们是否会是很好的伴侣。或者,我考虑得太多。

榛子曾经在我面前说过:他就是直来直往,研究物理,一向习惯了是就是,不是就不是;而没有可能之类的字眼。

或许就是这样的断然,才吸引了榛子。

柯瑞贴了个告示在门口,一口气帮榛子找了两位新雇员,且多出的开支由他出。分别是一男一女,都是在校大学生,也是我之前的老顾客。按照他的话说,他们尚年轻,可塑性强;一人学业紧时,也有另外一人替换。

榛子歪着头看着柯,说:“难道我应该叫他们二毛三毛?”

柯瑞把手插在裤袋里,笑着不说话。

还好榛子“高抬贵手”,没有为新人更名。我在照片上看到了他们。徐清整理着书架,吧台旁,秋秋正在沏茶,身影隐隐挡住了吧台上的花枝。一切设施还是之前的样子,并未做变动。我很感激。

想想,芝兰之室由我与一毛2人发展为了5个人——柯瑞也算其中之一了,他关心榛子,自然就关心书吧。

榛子写邮件告诉了我最近书吧的营业状况。看得出她很认真仔细。其实,我只想下次回时,能有熟悉的气息而已,而她却努力维护着一切原状且营业额不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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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9.04.20 13: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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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回到了房间。

  夜幕即将降临时,他从香港打来了电话。又是无言。

  我想问,你还会记得我吗?就算过了若干年,你还会记得我吗?可是,我也没有说话,只听得对方深沉的呼吸。

  突然,眼睛就湿润了。人生是多么无常,幸福却也那么短暂。我真怕这次便是离别,“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我很怕,他不再回到我身边。

  终于传来声音,菲比,我知道你心里难受,其实我也是。对不起,我不应该让你伤心。

  他为什么要说对不起?他不再爱我?他是真的离开?

  他不曾让我伤心,若真要数个一两件事,那么,就是这个“对不起”几个字,刺痛了我脆弱的心。

  ——亲爱的,请不要说对不起,我害怕这样的话。

  ——我会回去同我父亲说清楚。

  ——是,我知道了。我会等你回来。

  ——我会的。菲比,你看,香港招牌式的晴朗的天空,就算接近黄昏,也仍然蓝天白云,多么美好。那些时尚的女子中,我找不到另外一个你。记住,你只是你。哦,你知道吗?我突然有个想法,如果自己是服装设计师该多好,这样你可以天天穿着我为你做的衣服。

  他转移着话题。可是,我是个太敏感的人,害怕失去,也害怕美好的东西——不过仍是害怕它会转瞬即逝。他继续说,我就快登机了,你记得为我照顾好你自己。

  我尽量露出微笑,说,不要把离别演绎很多遍,这样,同一个伤口,我会疼几次。

  ——嗯。我爱你。

  ——Dito。

  我告诉自己,要做一个快乐的菲比。——我还又什么不满足?他爱我,他还会回来。我知,我是个很幸运的女子。我碰到了爱,且,美丽得如童话。而,我就是那个公主。

  自从书吧,我更不大爱与人接触,成天耗在这片小天地,与书、顾客为友。所以,我的生活简单得不能再简单。

  这个城市的夏天来得特别烈。他们说,这里只有两个季节,夏天与冬天。可我并不觉得缺少什么。春天固然美好,可是,那样舒适的温暖、绿、生命,总让人友很多怀想。

  这年的一个季度过去了。他离开,是在初夏。那日的情景,我脑海里已经放映很多遍。

  我已经很懒惰。在家看书,上网,衣着邋遢,抽烟,喝酒,到处打电话。我在寻求一种堕落。我明明知道自己不是个不幸的女子,可是,还是找着麻醉的感觉。若是他见到我这幅模样,定会把我拖出去在阳光下一阵暴晒,驱走阴郁与不安。可是,我在人前都是淑女。

  几日后来到书吧——我又摇身变成淑女,前几日的我,不过是另外一个自己,我已经找不到她的踪迹。

  令我吃惊的是,吧台上的花仍鲜艳如初采。

  心里一阵感动。随即抓起手提袋,一路疾步到了花店。老板不在,只有那个瘦瘦的小男生,即每日送花到我书吧的男孩。

  “菲比小姐,Peter先生与我们老板已有深交。我确实不知道Peter先生是否吩咐过他走后也每日送花。恐怕,只有我们老板回来后才能得出个答案。”他怯怯地说。

  我一阵失望。随即转身走了。

  烈日似乎要把人烤得蒸发掉。回到书吧,我已汗水涔涔。

  我已经多日没有与一毛搭话。她知道我的脾气,时而友好时而古怪,干脆不主动招惹。她把早已为我准备好的清茶递了过来。我甚是感激,抱以一个歉意的微笑。——我已经不习惯过多言语。立马放她半天假。

  下午昏昏欲睡时,电话响起。

  “你好,菲比小姐。我是花店岑圳。”

  我立即兴奋起来。“我想,你已经知道我要问的问题了。”

  “是的,小张已经给我说了。”

  “那,你能告诉我吗?”

  “嗯。Peter先生已经付费到这个月底。昨天,另外一位先生来续了费。”

  “他是谁?”我满心疑惑。

  “敬医生。”

  “噢,我知道了。”我的语气低了下来。

  “菲比小姐,Peter肯定会继续为你送花的。”他安慰我。

  “嗯,谢谢!”

  挂掉电话。怎么是敬港?他为什么要这样做?

  其实,我的疑问变为两个。最主要的则是,为什么不是Pe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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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9.04.16 01: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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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的心中,都有属于自己的故事。整洁华丽的衣冠里,裹的不过是一颗容易受伤且孤寂的心。

若有女子对你说她过得很好,请不要立即相信。——请容许女人有小小的虚荣心,抑或,她不愿意别人看透她的心。真正的幸福,不是说出来,亦不是做样子给别人看,而是自己真实的感知,仅有她本人知道。

 

Peter突然出现在我的店里。他顽皮的眼神回来了。前些日的愁绪似乎不在。我与他,有很长的路要走。

他要我猜他带来了什么礼物。

没有提手提袋,那么,就是耳环之类的东西了。

他完全明白我的喜好。轻衣薄衫,琳琅饰品,甚至一颗鹅卵石。我对金钱没有概念,于穿戴,却太痴迷于其中。

爱上一个人是多么容易的事情。他能体贴你,足够。我不过就是这样简单的女子。

他从包里拿出一个盒子,简简单单的包装。我打开,一只精致的景泰蓝手镯出现在眼前。我甚是欣喜,虽然,我并不缺这些东西。

他为我套在手腕上。似乎令我的手有了灵性。

榛子曾说,菲比完全有这个实力再开一个饰品店和服装店,专营闲置商品。

我笑着回答,那么,榛子肯定可以开个店专营各式各样的包包。

他爱我。且知道我所爱。这便是上天给我最好的礼物。

 

“我今天来,是准备告诉你,我得离开一段时间。”他说。

“哦,去那儿?多久?”我怕他立即消失。

“芬兰。顺便,我会回家。我不知道这次去会留多久。”

我的头枕在他的手臂,若有所思。

“你不必担心,我会回来。”

“我从来没有怀疑过你。”

“这就是你的可爱之处。谢谢你。”

我知道,在他看来,我的可爱之处就是懂得信任他,清心寡欲,且适时打扮自己。我的世界比较明亮,有着很多美好的东西——而这些美,不过是我自己设想的而已。很幸运,我遇到了他。大多数刘岩之类的人,肯定不会喜欢上我这样没有追求的女子。

“告诉我,你不会离开我。”我轻声说。

“我不会离开菲比,永远不会。”

“那,你记得我的中文名字吗?”记一个人的名字,对他而言,是很难的事情。

他哧一声笑了。“你在说笑话。永志不忘。”

这个词,让我倍受感动。不过是一句话而已,与承诺无关。而我却这样满足。

“无论我在何方,你是我的唯一。”他按住我的头,低语。

他终于说了这样的话。

我双手圈着他的脖子。那只景泰蓝手镯顺着我的手臂滑了下来,似乎在静静听着我们的私语。

我心中满是不舍。

“届时你可以来看我。我有时间,自然会回来。你知道吗,回,而这里却不是我的故乡。”他说。

我原本期待他说可以带我一起走,就像《东邪西毒》里,洪七对欧阳锋说“带她一起去呀,像你说的,事在人为。又没规定不准带老婆闯荡江湖。对不对啊?”

可是,他不过是应许我会回来看我。

“我和你一起走。”我撒气地说。

“菲比,请你理解地质工作者。”他微微托起我的头。“我们的队伍经常露宿,那不是像驴友般那样欣喜与浪漫,你是不可能受得住的。”

他的那片江湖没有我。我无法融入。

 

他离开那日,我并没有送他。只是眼睁睁地看着他走出去,转身轻轻关上门。

就在那一刹那,泪水流了出来。我身上,有他须后水的清香味;我的床上,有他的体温;我的房间,全是他的影子。

离别总是那么伤人。我发疯似的冲过去打开门,叫着他的名字。

电梯的门慢慢合拢。在最后一秒,我们的目光深深接触。

他走了。我蹲在地上放声哭了起来,卷曲的头发肆意垂下。——几日前,他曾对我说,想看我卷发的样子,于是我便换了发型。卷曲的蛇形波浪长发服帖地伏在我的后背,看着他喜欢的眼光,我无比高兴。

突然,一双有力的手臂抱住了我。我抬头,是他。行李在电梯门口。他竟然折了回来。他还是舍不得我。

他擦拭着我的泪水,安慰着我:“不哭,我喜欢你笑的样子。”

“可是我笑不出来。”                                   

楼下有车短鸣。他起身看了看,说,我得走了。

我点头。他给我一个急促短暂的吻。随即转身按了电梯下行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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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9.04.16 01: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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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头字幕:

 

{佛祖有云 旗未动风也未动 是人的心自己在动}

 

 

欧阳峰(旁白):

很多年之后,我有个绰号叫做西毒,任何人都可以变得狠毒,只要你尝试过什么叫嫉妒。我不会介意其他人怎么看我,我只不过不想别人比我更开心。

我以为有一些人永远都不会嫉妒,因为他太骄傲。在我出道的时候,我认识了一个人,因为他喜欢在东边出没,所以很多年后,他有个绰号叫东邪。

因为今年是五黄临太岁,到处都是旱灾,有旱灾的地方一定有麻烦,有麻烦,那我就有生意,我的名字叫欧阳峰,我的职业就是替人解决麻烦。

 

 

欧阳峰:

看来你的年纪也四十出头了,这四十多年来,总有事你不愿再提,或有些人你不愿再见。因为他们曾做过对不起你的事,或许你也想过要把他们杀掉。不过你不敢,又或者你觉得不值得。其实杀一个人很容易。我有个朋友,他的武功非常好,不过最近生活有点困难,只要随便给他一点银两,他一定可以帮你杀了那个人,你尽管考虑一下。

欧阳峰(旁白):

其实杀一个人不是很容易,不过为了生活,很多人都会冒这个险。

 

 

黄药师:

我很奇怪为什么会有这种酒,她说人最大的烦恼就是记性太好。如果什么都可以忘了,以后的每一天都将会是一个新的开始。你说,那多开心。

欧阳峰:

对于太古怪的东西,我向来很难接受。

无名剑客:

你知道喝水和喝酒的区别吗?酒越喝越暖,水会越喝越寒。

欧阳峰(旁白):

一个人记性不好,就不要去太多是非之地,因为你可能忘记了你的仇人。 年间总有好几个月好象人们不愿死似的,立春后,我一直没有买卖,整个月,只有一个人来找我。

欧阳峰:

这年头这么乐意花钱杀人的人,不太多了。 让一个人死,最痛苦的方法就是先杀掉他最爱的人。 有些人是离开之后才发现离开了的才是自己的最爱。

 

 

欧阳峰(旁白):

一个人受了挫折,或多或少总会找个借口来掩饰自己,其实慕容嫣、慕容燕只不过是一个人的两种身份,而在两种身份的后面,藏着一个受了伤的人。

慕容燕:

我曾经叫你带我走,但是你没有做到,你说你不能同时爱上两个人,你爱过那个女人,因为有人说你最爱的是她,我本来想杀了她,我始终没有这样做,因为我不想证明她是你的最爱。我曾经问过自己,你最爱的女人是不是我?但是我现在已经不想知道。如果有一天我忍不住问你,你一定要骗我。就算你心里多不情愿,也不要告诉我你最爱的人不是我。

欧阳峰(旁白):

那夜过得似乎特别得长,因为我好象同时在跟两个人在说话,后来,我再也分不清到底她是慕容嫣还是慕容燕!

慕容燕:

告诉我,你最爱的女人是谁?

欧阳峰: 就是你!

欧阳峰(内心独白):

曾经有人问过我(同样的问题),我却没有回答,换转了黄药师的身份,我发觉这几个字不是很难说出口。

 

 

欧阳峰:

没有人会为了一只驴子去招惹太尉府的刀客,报仇是要付出代价的。如果你长得难看,我会劝你死了这条心,你千万别误会我对你有什么企图,我只想告诉你,如果要卖…… 你会比驴子更值钱。

欧阳峰(旁白):

每个人都会坚持自己的信念,在别人看来,是浪费时间,她却觉得很重要。

无名剑客: 我不该来这

对手: 现在后悔太晚了

无名剑客: 留只手行吗?

对手: 不行,要留就留下你的命

一招过后,对手倒地。

无名剑客:

你误会我的意思了,我说我不该来,因为你不是我的对手,我说我留只手,你却要把命送给我。

欧阳峰(旁白):

花什么时候开是有季节的,马贼什么时候到,却没有人知道。

无名剑客(旁白)

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做,但我控制不了自己。我走的时候,那个女人的眼泪在我脸上慢慢干。不知道那个女人(另外一个)会不会为我流眼泪。 以前我听人说如果刀够快,血从伤口喷出来的时候会像风声一样很好听,想不到第一次听到的是我自己流出来的血。

 

 

黄药师(旁白):

那天晚上之后,我的那位朋友再也没来过,我是为他而来的,但他到死一刻也没原谅我。

 

 

欧阳峰(旁白):

这个人的名字叫洪七,他的刀极快,但他不喜欢穿鞋。我知道他可以帮我赚许多钱,但我始终都不喜欢这个人。因为我命书中有一句话,“尤忌七数,是以命终”

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刚从乡下出来。

欧阳峰: 知道我为什么请你吃饭吗?

洪七: 不知道。

欧阳峰:

因为我知道你肚子饿。其实我留意你很久了,我看见你蹲在破墙下面半天了,动也没动过。看来你不象生病,你这种年轻人我见得多了,懂一点武功就以为可以横行天下。其实行走江湖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懂了武功,你便有很多事情不能做:你不想去种地;又不耻于去打劫;更不想抛头露面在街头卖艺。你怎么生活?武功高也要吃饭的,其实有种职业很适合你。既可以帮你赚点银两,又可以行侠仗义,不知道你可有兴趣?你尽管考虑一下,但要尽可能快一点。你知道的,肚子很快会饿的。

欧阳峰(旁白):

在我带他去见村民之前,我替他买了一双鞋子。因为穿鞋子的刀客跟没穿鞋子的刀客价钱相差很远。

欧阳峰:

怎么你们觉得十两银子这个价钱很贵吗?那么你们可以找些便宜点的,那边有几个不穿鞋的,你给他们几两银子他们已经很高兴了。可是一个连鞋子也没有的刀客,你们对他有信心吗?万一他们失手了,让那些马贼知道原来是你们主使的,你们猜那些马贼会怎样对你们?我不敢说我这个朋友的武功比他们都好,但是我现在和你们说的是你们一家大小二十多口的生命安全,最少在这方面,你们应该相信一个穿鞋子的人吧。

洪七:

如果我死了你不用带人来看我,我不想做一个会说话的死尸。

 

 

欧阳峰(旁白):

通常拿了钱看也不看就收起来的人,他们的钱很快就会花光,但洪七他数得很仔细。我知道这种人不会留在我身边太久。 别以为要欺骗一个女人是很容易的事,越是单纯的女人越直接。

欧阳峰:

我曾经象你一样,一心打天下,以为可以抛下自己的女人,谁知道等我回家才发现她做了我的嫂子。

欧阳峰:

如果我是那群太尉府的刀客,我一定死不瞑目,原来这么多条命加起来,只不过值一个鸡蛋。为了一个鸡蛋而失去一个手指,值得吗?

洪七:

不值得。但我觉得痛快!这个才是我自己。本来我应该没事,但是我的刀没有以前快。我以前快,是因为我直接,认为是对的,我就去做,从来不去想什么代价。我以为我这一辈子都不会变,直到那个女孩来求我,我才发觉我完全变了,我竟然没答应她。因为我知道你一定不会答应,那天我很失望。我觉得我已经和你混在一起,变成了一个人。没有了自己,我不想跟你一样。因为我知道欧阳峰绝对不会为了一个鸡蛋去冒险。这是我跟你的分别。

洪七: 我想我以后再也不能用刀讨生活了。

欧阳峰:

不一定要用刀,赤手空拳也可以杀人。况且你现在只是少了一根手指,叫价会高很多,说什么这都算是战绩。怎么了?想回家乡了?如果这样就想回家乡,为什么当初你要出来?

洪七: 不知道过了这沙漠,后面会是什么地方?

欧阳峰: 是另外一个沙漠。

欧阳峰(内心独白):

每个人都会经过这个阶段,见到一座山,就想知道山后面是什么。我很想告诉他,可能翻过山后面,你会发现没什么特别。回望之下,可能会觉得这一边更好。但我知道他不会听,以他的性格,自己不走过又怎会甘心?

欧阳峰: 你打算去哪里?

洪七:

去一个没去过的地方,希望可以闯出一个名堂,如果你以后在江湖上听到一个只有九根手指的英雄,那么一定是我。

欧阳峰: 那她呢?

洪七:

带她一起去呀,象你说的,事在人为。又没规定不准带老婆闯荡江湖。对不对啊?

欧阳峰(内心独白):

我终于明白那个女人为什么会喜欢洪七,可能是因为他够简单。看着他们走的时候,我的心在嫉妒,曾经,我也有过这样的机会。不知道为何,我竟放弃了。

欧阳峰(旁白):

他走的那天,风是向南吹的,他故意逆风而行,我记得那天是十五,黄历上面写着:室星当值,大利北方。

洪七走了之后,天一直在下雨。每次下雨,我就会想起一个人。她曾经很喜欢我,不知道是因为巧合,还是其他原因。每次我离开她,要远行的时候,天都会下雨,她说是因为她不开心,后来她嫁给了我哥哥。她结婚那天,我离开了白驼山。

 

 

 

欧阳峰: 你为什么老是看着我的汗巾?

桃花: 这条汗巾是我丈夫的,为什么会在你这儿?

桃花: 他是不是已经死了。

欧阳峰(旁白):

也许太久没有看桃花了,翌年的春天,我去了那人(无名剑客)的乡下,我觉得很奇怪,那里根本没有桃花。

桃花: 这东西现在对我已经没有用了。

欧阳峰(旁白):

在我离开的时候才知道,这个地方根本没有桃花。桃花只不过是一个女人的名字。听到那个女人的哭声,我突然明白了为什么黄药师每年都来探望我一次。

 

 

欧阳峰的嫂子:

你觉得他奇不奇怪?从不理睬别人,老是一声不响,从没笑容。但是如果你不理他的时候,他就呆呆地望着你。都不知道在想什么?分明心里是想要的,嘴巴却不肯说,一定要你送到他面前才肯要。最初打算由他去吧,再下来,懒得迁就他。

 

 

黄药师(内心独白):

虽然我很喜欢她,但始终没有告诉她。因为我知道得不到的东西永远是最好的。每次她凝望那个小孩子,我知道她的心在想着另一个人。我开始嫉妒欧阳峰,我想知道被人喜欢的感觉是怎样的。结果我伤害了很多人。

黄药师: 我一直以为你们会在一起。为什么你不嫁给他?

嫂子: 他从没说过他喜欢我。

黄药师: 有些事情不一定要说出口。

嫂子:

我只需要他说一句话,但他不肯说,他太肯定了!他以为我一定会嫁给他,谁知道我嫁给他哥哥。在我们结婚当晚,他叫我跟他走,但我没有答应他。为什么要等到得不到的时候才去争取?既然如此,我不会让你得到。

黄药师(内心独白):

如果感情可以分胜负的话,我不知道她是否赢了。但我很清楚,从一开始,我就是负方。我是因为这个女人才喜欢桃花,每年桃花开的时候我都能看见她。我去探望欧阳峰,因为她想知道欧阳峰的消息。而因为有欧阳峰,我每年都可以找借口去探望她一次。

嫂子: 你知不知道,现在对我来说什么最重要?

黄药师: 要是我没有猜错的话,应该是你儿子。

嫂子:

我以前也这样想,但是看着他一天天长大,我知道总有一天他会离开我,我现在只觉得什么也无所谓。以前,我认为那句话很重要,因为我觉得有些事一旦说出来就是一生一世。现在想想,说不说也没有什么分别。有些事情是会变的。我一直以为是我自己赢了,直到有一天看着镜子,才知道自己输了。在我最美好的时候,我最喜欢的人都没有在我身边。如果能重新开始该多好! 其实你跟他这么好,为什么不告诉他我在这儿呢?

黄药师: 我答应过你,所以我一直没告诉他。

嫂子: 你太老实了……

黄药师(旁白):

没多久,她就病死了。临死之前,她把一罐酒交给我,要我交给那个人。她希望欧阳峰可以忘了她。人家说一个人有烦恼是因为记性太好,从那年开始,我忘记了很多事情。唯一能记住的,就是我喜欢桃花。

 

 

欧阳峰(旁白):

立春之后就到了惊蜇,每年这个时候,有位朋友来看我。但是他今年没有来。没多久,我收到一封白驼山的来信,我大嫂在两年前的秋天,因为一场大病去世了。我知道黄药师不会再来,可是我还继续等。我在门外坐了两天两夜,看着天空不断的变化,我才发现,虽然我到达这里很久,却从来没有看清楚这片沙漠。

 

 

 

以前看见山,就想知道山的后面是什么。我现在已经不想知道了,我是孤星入命的人,从小父母早死,只好跟哥哥相依为命。从小我就懂得保护自己,我知道要想不被人拒绝,最好的办法就是先拒绝别人。因为这个原因,我再也没有回去,其实那边也不错。可惜已经不能回头。我的命书里说过,夫妻宫太阳化忌,婚姻有实无名,想不到是真的。

那天晚上,我突然很想喝酒,就喝了那半坛“醉生梦死”,好象平常一样,我继续做我的买卖。

没有事的时候,我会望向白驼山。我清楚地记得有一个女人在那边等我,其实“醉生梦死”只不过是她和我开的一个玩笑,你越想知道自己是不是忘记的时候反而记得越清楚。

我曾经听人说过,当你不能够再拥有的时候,你唯一可以做的就是令自己不要忘记。

不知道为什么,我常常会做同一个梦。没多久,我就离开了这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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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9.04.14 23: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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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重庆30°。拉萨天气可好?

上次见你时,你说很冷,春寒料峭。拉萨,拉萨,我一直梦想着那个地方。前些人,有人答应我会带我来,可是,应该不会了。应该不会了。

请你把这些文字(或者这封信)看做一个请柬。我请你喝酒。最后的一点红酒,已成为我杯中物,快见杯底。可是,一个人喝酒是多么无聊的事情。于是,我只把它当做饮料。而此刻,我的饮料,让我双颊绯红,泪腺扩张。你对我说,你TM这么坚强干吗?是的,我现在也要问自己这个问题,我TM这么坚强干吗?我为什么不能为自己而流泪?

我有个疑问。上帝造人时,女人真是从男人身上取下的一根肋骨?为什么,女人就这么软弱?为什么女人就得依附男人?为什么道路总是荆棘丛生?

我一点也不坚强。我不是你所想的那样。我想做我自己。可是,我无能为力。

你知道吗?这是多么的痛苦的事情。我不是我自己。我真的不是我自己。我不过是个道具,展示着自己的微笑予人,而独处时,我孤寂得聆听自己内心的声音——已害怕被别人所打扰。只有我自己知道我是谁。有时候,竟然觉得自己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你不要奇怪我竟然有这样的想法。呵,竟然,这是个什么词?亲爱的,不要认为酒精在我血液里蔓延。此刻,我已经饮尽最后一口。我永远不会忘记我们在酒后大哭——那个时候,我仍是清醒的,我还很清楚地写日记,而你,后来什么也不知道。现在我也想哭。不知道为什么,眼睛却突然干涩。难道是最后一口酒的作用?

亲爱的,我今天很想醉,为什么我却如此清醒?呵呵,酒不够多。我大概只喝了1/5瓶而已——前几日剩下的。不过,我还有一瓶柠檬酒,应该不是什么好货,也应该可以令人醉吧?我想与你分享,而你却在远方,与高处。

真的,真的,前几日我们说坐火车穿过青藏高原。你知道,有的话竟然如此无力。

若你能借我一个肩膀,我万分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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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9.04.09 22: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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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比,你好!”一个不太熟悉的声音传来。我放开榛子,抬起头。呵,刘岩!他今天并没有戴帽子。

榛子也楞住了。她没有料到他会出现在这里。

似乎,眼前三个人,在各自心里,都有自己的悲。

他盯着我,我能借个人说说话吗?

榛子问他: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我已跟踪你几天。”他倒挺坦荡地说,眼神不带任何颜色与痕迹。

“跟踪一个人可不是件好事。”

“任何事情没有绝对。”

“有什么事情我们可以就在这里说,反正菲比也不是外人,且,她并不担心我们会影响她的生意。”

刘岩看着她,又转身看看我。

我莞尔。于是转身回到吧台。

榛子与刘岩坐到了读书区。

清晨的书吧,人并不多。除了榛子他们细碎的声音之外,一切是那么安静。我突然感到了许久不曾有的悲伤与哀凉——我不习惯太安静的生活。我希望我喜欢的人们都在我身边,陪我说话,和我同吃同住。都怪我的小女子情结太重,尤其恐惧被遗弃的感觉。

听见刘岩低低地问:“榛子,我们真的不可能了吗?”

“我们没有对方,却生活得很好。”

“可是,我真的爱你。”

“是的,我知道。我还知道你还对别的女子说过这样的话。”

“这句话表示你还在乎我,不是吗?”

“是的。但是那是过去。”

“榛子,以前是我的心态不正。我刘岩今生爱的人只有你一个。”

“可是,我们已经错过了,不可能了。”

我看到榛子一脸平静与冷静。我知道,她的内心却起伏不止。我能看到她的心。她拼命地掩饰着自己,说着一些唯心的话。但是,我知道,她难以回头。可是,若是刘岩很了解她,难道不知道这些?

刘岩的头发长长,看起很卡通。只要有一缕头发搭过来遮住脸,只需甩甩头就可以。这样的形象,似乎是中学时代后桌的男生。无疑,他确实很清秀,很阳光。

“榛子,请你原谅我。”他双手抱着头。

“刘岩,不要紧,还有很多好女子。”她似乎在安慰他。

“可是我知道错了。我终于明白,我只爱于臻一个人。”

他竟然趴在桌上饮泣起来。他还是个孩子,没有长大的孩子。

我倒了一杯水走过去。

刘岩听到我的声音,竟然抱着我伏在我肩上,哭着说:“她不再爱我了,为什么,为什么?”

“刘岩,你需要冷静下来。也许,你们真的不合适。”我如同安慰一个失恋的高中生。

的确,他们不合适。榛子需要的,并不是这样一个没有长大的孩子,而是能疼爱她的人。可是,刘岩还需要人照顾。——他们曾经深爱过对方,然而,一切已经是过去。

“菲比,求求你帮帮我,我真的不能没有她。我知道你是她最好的朋友,她会听你的。请你一定帮帮我,忘记我以前说过你的坏话。”他一口气说了长长几句话。

已经有八卦的顾客扭头来看。我觉得难为情。榛子已经不在座位。

“刘岩,不要叫别人看到你的这副模样。你先回去吧。”

他拿起纸巾擦揉了下眼睛,站起来,对我说再见。

在我的小仓库把榛子找了出来。她泪水涟涟。

她对我说,我不能再爱他。

我无言。因为我明白缘由。

“他一定以为,全世界都为他疯了。可是,真正疯的并不是这个世界。”她喃喃道。

“我从未见过他如此脆弱。”我看着榛子说。

“我确实不该爱上他,狂妄自大,孩子气,软弱。”

    榛子说出这句话,似乎在说,我于臻自此以后变了,不再是以前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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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9.04.03 00: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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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敬港打来电话。他说,原来你们都在明处,可惜我竟然不知道。殊不知,,错过了一些美好的东西。

生活都是这样。我们不停地抱怨,不停地遇到一些人,又与他们擦肩而过。我与Peter总算是遇见了。遇见了,不希望失去。

我们晚上约在一个新开张的日本料理店。

他一般会选择靠窗户的位置,窗外是一片平静的湖水。见面,他亲吻了我的面颊。很快上了餐,我们没有太多言语,顾自吃自己的东西。

我突然恐怖地发现,我与他,已经熟悉得不必说话。坐在同一张桌子旁,一起进餐,我需要纸巾时只需往那个方向伸出手,他自然会递给我;稍微有点干咳时,他会示意我喝水。而这样,究竟是好还是坏呢?

他电话响了,用我所不懂得的语言接电话。我噤声。

他走出了餐厅。透过玻璃,我看到他神情激动,似乎与对方在争执着什么。这是我从来不曾认识的他。——他对我,始终很绅士,不曾与我争辩任何事情。然而,真正熟识以后,是否也会有另外一面呢?

许久后,他终于进来,表情阴郁。我猜测着这个电话的由来,不知所措。

他一眼看透了我的心,宽慰我,没有事,是家里打来的电话。

我更加猜疑。很少看到有人在异国他乡,用自己的语言与家人打电话时,却充满了火药味。而我不是喜欢打探别人内心的女子。只好低头喝水。我知道他没有心情再吃东西了,我也是。

这一顿饭,我和他所说的话,加起来不到十句。我问自己,这是怎么了?难道是什么不祥之兆?向来掩饰不住自己的内心,眼圈突然就红了。

Peter走了过来,坐到我身边,拥着我。他在我耳边说,我爱你,菲比。

泪水终于流了出来。你说你说,若是平日听到对方说这样的话,你肯定会满心欣喜;而现在,是什么样的状况呢?

他终于对我说,我给家人说了我和你的事情,他们不同意。

我如雷轰顶。我们有着不一样的家庭环境,不一样的文化差异,不一样的风俗习惯。我和他前程未卜,这是我早应该考虑到的。

我泪流满面。

他把我抱得更紧,把我裹在他长长的风衣里,相拥走出了餐厅。

他没有告诉我,我们应该怎么做。他只是告诉我,他爱我。于我而言,已经足够。看,爱情就是这样肝肠寸断。若不能不离不弃,那么,请让我们继续相爱吧。

走过长长的街道,来到他的寓所。

我换好拖鞋站起身,发现他静默地凝视着我。眼神不如平常明亮,有些许哀伤。我们安静地对视着,不曾说一句话。我知道,我泪痕仍在。心里翻江倒海。

一分钟之久,我们仍站在玄关。他终于伸手把我搂在怀里,摩挲着我的头发。他柔软的唇轻轻印在颈项,耳根,额头,脸颊,吮吸着我的泪。时间就这样慢慢过去,似乎怕影响我们,于是,暮色越来越重,留给我们一片昏暗的静谧。

我们犹如两只悲情的骆驼,受伤的小鸟。

灯光亮起。他拭干我的泪水,对我一笑,说:“不必担心,我会努力。”

我点头。他的眼神飘忽而去。

他从书柜取出一本沉沉的相册。我看到了他的母亲,应该是个温婉的女子,而他的父亲,则神情肃杀——似乎每张照片如此。我看出了他家谁做主。

“我父亲原本不让我做这项工作,四处游走。可我不似哥哥艾尔本,他乖乖地留在那个城市做一名警察,然后娶妻,生子。”他轻声告诉我。

“你父亲不曾见过我,可怎会不喜欢我?”

“他若见了你,肯定会喜欢上你。”他注视着我。

他很有技巧地回答了我的问题,而我仍然迷茫。我知道,他不要我太担心。

我想起了玛格丽特.杜拉斯的《情人》。一个来自中国抚顺的年轻人爱上了那个年轻的法国女郎,他家境殷实,却必须处处听国内父亲的话。他们长时间相互索取,最终离开彼此。

我不禁打了个寒战。

“你可以不回挪威吗?”我闭上眼睛问他。

“如果你愿意和我在一起,我们可以走遍世界河山。但是,你会很辛苦。”他双手插在头发里。

他的工作,就是把足迹洒在山川与河流上。他们与自然为伴,研究地质,研究沧海桑田的变幻。他们这样的人,一般与外界接触不多,所以热爱自然,热爱美,且大多内心纯洁。

“我愿意。”此刻,我已背叛了我的父母,忠实于一个男人,忠实于爱情。

那夜,我指尖划过他背上的温柔山水,似涉足千里。我们摸索着对方的身体,在黑暗里相互索取,融为一体。那片天堂里没有哀伤,毫无束缚;我们犹如孩童赤身嬉戏,需要对方的温暖。

第二天睁开眼,所有的悲情已不存在;整个世界,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赤诚相见。他把我的头发拨到一边,抚摩着我的脸庞,请我相信他。

——任何时候,我不曾怀疑他。

 

我和榛子约到了书吧。我想让她为我证明一个词,它叫做爱情。有谁能知道,爱情这样令人怅惘?有谁能毫不费力地摆脱这样的困境?

榛子说,你很勇敢,菲比。

——对,我很勇敢。若不努力,只留两个空伤悲的人。

——你有把握会胜利吗?

——毫无把握。

——你决定了要与Peter一起走?

——暂时而言,他不需要离开。

——菲比,我奉劝你,有时候不要太天真太执着,也许受伤的会是你自己。

我丢过去一个诧异的目光,真不敢相信这是我好朋友所说的话。

——我知道,你想说原来我也那么俗气。她盯着我。

——不是。这样的话,我已经听过。只是榛子,人就只有这一生。很多东西错过了,就不会再来了。

——越来越觉得你是个小女子。

——我不稀罕高官厚禄,甚至讨厌铜臭,我只需要内心的一片安宁。难道,这很难吗?

榛子把手放在我的手背上。

——努力吧,我支持你。

我热泪盈眶。

Peter打来电话。“让我为你唱一首挪威歌。”他说。

电话那端,传来他磁性的声音。我默默地听着,尽管我根本听不懂一句话。

他为我解释,歌词大意是:美丽的花儿开在艳阳下\心爱的姑娘你莫彷徨\桥下碧波桥上人\在我心里荡漾\月色皎洁明亮\几许思量\你美丽如月光\令我永远难忘\我把心儿交给你\不必再流放。

他挂掉电话,我默然。

榛子说,他的确很爱你。希望你们幸福。

我紧紧地拥抱着榛子。这个世界,除了父母,除了我爱的男人,我还有榛子。她会宽慰我,会适意纵容我;她懂得我。

 

“菲比,你好!”一个不太熟悉的声音传来。我放开榛子,抬起头。呵,刘岩!他今天并没有戴帽子。

榛子也楞住了。她没有料到他会出现在这里。

似乎,眼前三个人,在各自心里,都有自己的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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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9.03.28 23: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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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毛说得真没有错,待我睡到自然醒,已经是日上三杆。她曾无比艳羡地对我说,怪不得我皮肤会这么细腻,原来都是睡美容觉睡的。我呵呵一笑,还她一句“天生丽质啊,怎么能自弃呢?”

一路摇曳到我的书吧。今天的花已经换过,我不忘记心里感谢Peter。且,意外的是,榛子已经坐在我的店里。呵,竟然也不打我电话。

她不忘记损我两句:“看来某人真是见色忘友啊!”

我忙赔不是:“我是准备某天来造访你老人家的,可不知道你老人家何时有空啊!”

“我老人家现在就有空了!”

“那,本小姐今天得牺牲一下了,陪你老人家吃喝玩。”

我们笑了起来。

女人与女人的娱乐,不过就是聊天,逛街,加吃饭。某些女人,也许会四个人拼成一桌搓麻将——可这不是我和榛子的娱乐。自从看了《色戒》,我曾与她说,看,我们不搓麻将也有坏处啊,错过了多少大牌人物!大概,我们应该学会这一容身之术,与某太太某先生多少也扯上点关系。

我知道她找我有事。否则不会不通电话就来了。

于是,我们走出书店。

“菲比,他回来了。”她终于开口。

我当然知道那个“他”是谁。刘岩,他还是回来了。

榛子曾是知名平面模特儿。自16岁出道,她见过了无数人对她投来爱慕的目光。他们当中,有达官贵人,有商贾世家,有书香门第。

他们之中,有刘岩。他是当时本市某报的记者兼评论员。一次,一位新作者的新书发布会在我的书吧里进行,他们便都从平面媒体上走了下来,在我的店子里认识。榛子的一袭黑礼服,抢了作者无数风头。包括刘岩已久的爱慕——他之前只是在杂志上看到她,而现在,她就在他面前。

他是比较有女人缘的男人。平时黑色的鸭舌帽压在头上,帽檐下露出炯炯有神的眼睛,皮肤黝黑,俊朗的脸;见面时,总是穿着T恤、牛仔裤。他身上透露着阳光的气息,与一种批判性的冷漠。

发布会顺利结束。他走近榛子,礼貌地交换名片,简短交流。榛子看过他的文章,认为他比较有见解,且很有深度。

不久后,便看到榛子去公司时,总是刘岩开车送她。

然而,他竟然选择离开。离开了榛子,离开了这个城市。理由是,榛子比他红多了,爱慕她的人甚多,他受不住这样的压力。且,他会以他的职业习惯来评论分析每一个人,似乎,他们当中,就没有一个是好人。要么,他们是好榛子的色,要么是炒作自己。

他选择了和自己的粉丝在一起。也许,这样会安稳一点。

看,一个女人,喜欢你的人多了也不是什么好事。

分手那日,榛子无比平静。之后,却歇斯底里,拉我一起喝酒,醉后大哭。也许善于疗伤的人,疼痛之后便会归于平静。他们从来没有再联系过。

而今,他却回来了。一年前,榛子已经从平面模特退役了——不是刘岩的缘故。有的职业,做久了会觉得枯燥。且,榛子现在也生活得很好,她的周围,仍然有众多追求者。曾经爱慕她的人,与现在的“粉丝”——他们会定时打开收音机,听她的声音。

“他叫我回到他身边。”她幽幽地说,眼里全是苦楚。

“你怎么想?”

“我不知道,我心里很乱。”

“证明你心里还有他。”

“只是有这个人影而已。但是,他突然出现在我面前,我仍会觉得想躲藏。”

“那,你还爱他吗?”

“不。我想不。”

“可是,这三年来,你并没有交其他男朋友。”

“你知道我的性格,宁缺毋滥。我没有遇到这样一个人。”

真正想找一个人,也并不是那么难。刘岩通过业界朋友知道榛子的工作单位,便守在电台门口。还是那样的鸭舌帽,还是那样的牛仔裤。这样的人蹲或者坐在楼口,门岗也不觉得奇怪,刘岩看起来与其他粉丝并无区别。

他对榛子说,我爱你,我依然爱你。

我不知道有多少女人对这样的话有免疫力。

榛子不是没有见过什么场面。说,刘岩,你走吧,我们已经错过了。

“榛子,请你相信我,我是认真的。”他着急了。

“就算我要答应你,也得给我时间。”她面无表情地说。

“好,我会给你时间。”他默默地低着头离开了。

突然,他回头,对她喊到:“我还会来这里找你。”

他还是这样孩子气,似乎仍然没有长大。他比榛子小一天,却似小整整十岁。

看着他离开,榛子心里翻江倒海。整夜在浅睡中度过。天一发白,便找我倾诉。

 

这个茶楼处处是原木色,有一种回归自然的感觉。新茶在杯子里起伏,随后变为嫩绿,小枝的茶尖浮在杯子里。

“大概我不能接受一个人离开我,再回头说爱我。”榛子低声说。

“完美主义。”

“或许是我太脆弱。”